|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1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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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桂文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25人,代表股份 770,214,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37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64,503,9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45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0人,代表股份 5,710,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18%。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2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714,3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22%。 (五)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507,0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596,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弃权110,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6,7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71%;反对5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457%;弃权1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501,3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反对591,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12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1,0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74%;反对5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12%;弃权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1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488,3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615,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弃权110,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8,0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99%;反对6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764%;弃权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502,0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反对59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弃权117,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1,7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96%;反对5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124%;弃权11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8,989,4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1,106,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弃权118,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89,1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592%;反对1,10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688%;弃权11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激励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478,3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4%;反对62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114,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78,0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49%;反对6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14%;弃权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469,1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反对627,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弃权117,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68,8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39%;反对6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81%;弃权11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0%。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波、王嘉南 (三)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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