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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6-020 |
|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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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新民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462,378,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1,979,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50,39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7,774,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7,774,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3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3,03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0%;弃权1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024%;反对3,03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53%;弃权1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3%。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亚强、马铭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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