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益霞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晓梅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5人,董事长朱益霞先生,董事骆继荣先生,董事伍宏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上述董事均已事前请假。候选董事杨晓光先生列席会议。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巴根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祥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二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晓光先生向公司股东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广日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倪小燕、童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