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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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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迪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0,757,801股。 2.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回避表决股数7,987,358股。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吴金兰律师、郭桐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王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袁江先生简历 袁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曾任本公司助理设计师、设计师、分院院长助理、分院副院长、分院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西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700股(持股比例0.0069%),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13,585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1位激励对象因公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342名激励对象(含1名因公调离且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2026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616,287股,股份总数将由460,757,801股变更为458,141,514股。 二、须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公司通知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8月13日(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公司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82871427 电子信箱:xxpl@dtsjy.com 邮政编码:510420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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