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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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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2,041,919股、40,06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1.16%、6.21%。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一部分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徐缓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谢小梅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期间如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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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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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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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徐缓、谢小梅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在遵守前述承诺下,股东徐缓、谢小梅还应遵守如下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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