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非执行董事宋洪军先生的辞呈。因年龄原因,宋洪军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已按规定就选举新任董事事项履行公司治理程序。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前,宋洪军先生将继续履职。宋洪军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一、辞任的基本情况 ■ 二、辞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宋洪军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宋洪军先生自2023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本公司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董事会运作、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公司董事会对宋洪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