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5亿元,主合同期限不超过15年。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73.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2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使用0亿元,本次使用3.5亿元,累计使用3.5亿元,剩余69.6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天分”)签署《物业通借款合同》(即“主合同”),办理债务融资本金3.5亿元,主合同期限不超过15年。 公司与浙商天分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3.5亿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合同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被担保对象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5亿元,均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51.33亿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3.42%;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