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26-01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3日 至2026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6年6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9:30-11:30及13:00-15:00) (七)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11-82357777-753 传真:0411-8279800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6-2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临2026-016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春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若王春普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将同时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7月1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王春普先生简历 王春普,男,1973年6月出生,辽宁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学位;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MBA)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持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香港证券持牌从业资格考试。近年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至2008年,任辽宁国能集团投资总监;2008年至2009年,任抚顺市独凤轩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9年至2010年,任沈阳德氏企业集团董事会秘书;2010年至2011年,任湖南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至2014年,任沈阳东大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至2019年,任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恒达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2019年至2020年,任辽宁自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光控(辽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担任辽宁易铎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26-015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玉昌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2人,董事魏辉、张亮,独立董事耿玮、胡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郝春光列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姜道林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贞东、于璇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出具的《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