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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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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袁涛先生、独立董事王啸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袁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啸波先生因任期届满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涛先生和王啸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涛先生、王啸波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二人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涛先生、王啸波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衷心感谢袁涛先生、王啸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一楼多媒体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以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3人,董事兼总裁刘纯洁先生、董事袁涛先生、董事詹锋先生,独立董事王啸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张连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公司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公司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4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票股份数量1,021,598,422股,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杨红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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