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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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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汪树青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倪艺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建辉先生、陈岗先生、程燕女士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公司境内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贺琳菲律师、徐宜佳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H股投票鉴证机构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二〇二六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二〇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大连海能收购中远海运集团持有的大连投资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大连海能吸收合并大连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下半年至二〇二七年上半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第8项和第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人。
  上述股东均相应回避表决。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律师、徐宜佳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4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至2027年5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实施计划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等安排,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为:
  (一)2026年7月1日(周三)至2026年7月16日(周四),在此期间首次授予期权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6年7月17日(周五)将恢复行权。
  (二)2026年7月30日(周四)至2026年8月28日(周五),在此期间首次授予期权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2026年8月31日(周一)将恢复行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4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远海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情况,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22元/股调整为11.8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88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自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情况,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具体如下:
  ■
  C-有关委员会的主席(主任委员);
  M-有关委员会的委员。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根据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情况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1.8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1.50元/股,自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任永强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和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核定结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和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核定结果。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董事长任永强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聘任王明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4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明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在股东会选举王明峰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后即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明峰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王明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相关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王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A股及H股股票及股票衍生品种或其他利益。
  王明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确定股东会的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及地点等),向股东发出上述股东会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王明峰先生简历
  王明峰,男,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远美洲公司副总裁、中远海运(北美)有限公司副总裁和中远海运(欧洲)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3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朱迈进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祖温先生的辞呈。朱迈进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自愿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王祖温先生因个人安排原因,自愿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日,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和赵劲松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迈进先生和王祖温先生的辞任自其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和赵劲松先生的离任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活动开展,并已按公司规定妥善做好交接工作。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选举李建辉先生、陈岗先生和程燕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同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批准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聘任王明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和王祖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朱迈进先生持有本公司77,280股A股股份和180,431股股票期权,赵劲松先生持有本公司6,000股H股股份,并将在离任后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迈进先生、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与王祖温先生已确认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对朱迈进先生、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和王祖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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