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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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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3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提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生效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
  6.合规声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12,333,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4,085,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18,24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19,555,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308,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18,24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8%。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法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陈淑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顾瑜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6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90,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177%。
  本议案表决通过,顾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杨经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7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97,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11%。
  本议案表决通过,杨经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415,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3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75%。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淑英女士、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马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8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05,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050%。
  本议案表决通过,马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潘明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0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25%。
  本议案表决通过,潘明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9%;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86%;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9%;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86%;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9%;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86%;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9%;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86%;反对1,9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7.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059%;反对2,1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56%;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059%;反对2,1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56%;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魏远海、刘汉桥、林永春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机构: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振宇、张晋铭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公告编号:2026-03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现场告知、电子通讯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履行常规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顾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1选举顾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2选举杨经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2.1选举马淑英、潘明章、陈淑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淑英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2选举马淑英、潘明章、顾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淑英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3选举潘明章、马淑英、顾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潘明章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4选举顾瑜、李汉敏、潘明章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顾瑜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杨经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林永春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魏远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暂未遴选到合适的专职董事会秘书人选,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开展、董事会日常事务平稳有序运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林永春女士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公司将加快专职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确保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职董事会秘书聘任及岗位调整,实现董秘岗位专职化履职,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董事会同意续聘甘燕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陈淑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原副总经理黄缘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3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岗位人员聘任工作,本次换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顾瑜、杨经宇、陈淑英、李汉敏。其中顾瑜担任董事长,杨经宇担任副董事长,李汉敏为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马淑英、潘明章,其中马淑英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独立董事连任超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配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
  上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顾瑜
  2.常务副总经理:杨经宇
  3.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林永春
  4.总工程师:魏远海
  5.董事会秘书:林永春
  (二)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陈淑英
  证券事务代表:甘燕霞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对应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从业经历与履职能力,符合相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无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三、其他说明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兼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本次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顾瑜女士自公司设立之初便全面统筹公司整体运营,长期深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具备成熟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与深厚的行业积累,深耕行业多年,熟悉公司核心经营模式、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形势。由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能够统筹战略决策部署与日常经营落地执行,压缩内部沟通层级、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与经营执行力,契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现实需要,该安排具备合理性。
  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独立性,《公司章程》已明确约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配套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对董事会决策权限、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职权予以明确划分,董事会战略决策职能与总经理经营执行职能边界清晰、权责分明,不存在职权交叉混乱情形,本次任职安排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二)关于财务负责人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说明
  鉴于公司暂未遴选到合适的专职董事会秘书人选,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开展、董事会日常事务平稳有序运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林永春女士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后续公司将加快专职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确保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职董事会秘书聘任及岗位调整,实现董秘岗位专职化履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71-3216598
  传真:0771-3211338
  电子信箱:nnblkj@baling.com.cn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五、任期届满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李水兰、卢光伟、赖品带、刘汉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原副总经理黄缘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赖品带、刘汉桥、黄缘仍在公司内部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顾瑜,女,195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获评“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历任南宁汽车配件二厂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厂长、南宁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01年7月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控股子公司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和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参股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顾瑜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688,427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杨竞忠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杨经宇先生为母子关系,三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1,440,584股;除家庭成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顾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二)杨经宇,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诺丁汉大学机械材料制造工程学院制造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任职于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职于博世汽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室主管。2009 年7月入职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出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经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9,108股,系公司控股股东顾瑜、杨竞忠夫妇之子,三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1,440,584股;除家庭成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经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三)陈淑英,女,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7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职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9年10月入职本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淑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6.5万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四)潘明章,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天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博士后。曾任职于广西国联运输有限公司、柳州市速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12月进入广西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历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能源动力工程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为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明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五)马淑英,女,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历任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财务科长、广西起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广西瑞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广西荣联普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总审、南宁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南宁武鸣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广西慷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六)李汉敏,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入职本公司,从事产品开发与工艺设计相关工作,先后担任工艺设计室试制组长、工艺工程师、产品设计室助理设计师、总工办项目经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工艺设计室副主任;2023年7月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汉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8万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七)林永春,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6年5月,任职于南宁汽车配件总厂,负责会计相关工作;1996年5月至2004年9月,任职于南宁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副经理;2004年9月至2023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永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43股,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10万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八)魏远海,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入职本公司,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及装备设计相关工作;2004年至2014年,担任装备设计室主任;2014年3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12月25日至今,出任公司总工程师;目前同时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远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900股,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10万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九)甘燕霞,女,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3月入职本公司,负责公司项目相关工作;自2017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燕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0万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证监会及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惩戒;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3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相关情况
  因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汉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汉敏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李汉敏先生简历见附件。
  李汉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汉敏,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入职本公司,从事产品开发与工艺设计相关工作,先后担任工艺设计室试制组长、工艺工程师、产品设计室助理设计师、总工办项目经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工艺设计室副主任;2023年7月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汉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8万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列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及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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