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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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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3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4.3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6-17)。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10,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楹”),2,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天楹”)。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天楹获得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提供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深圳天楹在具体借款合同或协议项下需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莒南天楹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莒南县支行”)签订《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邮储银行莒南县支行为莒南天楹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莒南天楹所负全部债务向邮储银行莒南县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4月27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富安大道38号
  4、法定代表人:罗桂华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焚烧可燃性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发电、售电,销售焚烧后废金属,炉渣的综合利用。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1、公司名称: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9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王家庄子村东南
  4、法定代表人:章新建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餐厨垃圾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和再生资源销售等。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任何后续修订、补充或变更。
  3、主债权: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其中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担保人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展期(延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债务人: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0137023542260212818790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3、主债权: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其中债务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天楹和莒南天楹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6.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26%。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相关担保文件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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