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裙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2人,董事长郑学选先生,独立董事刘汝臣先生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刘立新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李成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