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李思飞先生、独立董事陆政一先生、独立董事葛蕴珊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王冲女士列席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怀磊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燕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吴跃辉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注: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2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第2项议案《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9,540,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22%)、关联股东吴怀磊先生(持有公司24,692,6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29%)、关联股东吴佳女士(持有公司11,323,72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4%)、关联股东李燕女士(持有公司193,7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一铭、卓海萍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