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已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于2024年9月7日、10月9日、10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临2024-052、临2024-057)。 2024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于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28日、5月15日、6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临2025-013、临2025-028、临2025-037)。 2026年5月28日、6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6-015)。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2026年6月13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民商事案件74个,累计金额8424.04万元,其中未结案件33个,累计金额6615.36万元,已结案件41个,累计金额1808.68万元。 二、前期已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26日,已披露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 2、公司前期已披露且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6年6月1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已终审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由于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和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