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完善工作。特提醒投资者留意和配合以下事项: 一、个人投资者 本公司持续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信息包括:个人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等。 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办理业务的个人客户,需依法如实填写身份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照片。 在本公司开立账户的个人客户若留存的前述身份基本信息缺失、错误或发生变化,请及时通过以下渠道办理信息更新手续: 1、网上直销客户 开通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委托的个人客户,请登录本公司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完成身份信息资料的补充、更新。 2、直销柜台客户 请联系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人员配合完成身份信息资料的补充、更新。 二、非自然人投资者 本公司持续开展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及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信息包括:非自然人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权利状况信息包括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时间、终止时间(如有)。通过直接方式或者间接方式最终拥有法人、非法人组织25%以上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受益所有人的权利状况信息还应包括受益所有人持有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比例;通过最终享有法人、非法人组织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的,受益所有人的权利状况信息还应当包括受益所有人拥有收益权、表决权的比例;通过单独或者联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进行实际控制的,受益所有人的权利状况信息还应当包括受益所有人实际控制的方式。 如前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账户的非自然人客户需要将相关资料盖章版原件寄送至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身份基本信息更新手续(以电子章办理账户类业务的需提供启用电子章的说明文件盖章扫描件)。 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非自然人客户应及时提供、更新相关受益所有人信息和资料。 上述具体事宜可致电本公司直销柜台010-56517002、010-56517003或发送邮件至zhixiao@glfund.com咨询。 如投资者预留的客户身份信息存在不完整、不准确、已失效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对身份信息缺失或者身份信息登记不正确的账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工作日9:00-17:00)咨询相关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 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l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内容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或010-565172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7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