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对相关基金管理人信息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有)进行更新,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7-9908
  网址:www.zs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浙商智选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60%提高至8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65%×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将遵循“行业景气度向上”的基本原则,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投研平台,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的范畴选出备选股票池,并在此基础上从行业选择、公司评价、估值比较三个维度精选投资标的。并遵循上述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股票的投资策略,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保持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不变,并选取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作为港股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65%提高至8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1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普通股作为样本股,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7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动进行期限结构的调整。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现金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低至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浙商智能行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60%提高至85%,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5%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60%提高至8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浙商智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0%+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10%+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采取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拟投资的股票为以新兴产业方向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用定量方法对新兴产业类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进行分析,主要参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和个股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恒生科技指数(指数代码HSTECH)代表最大30间与科技主题高度相关的香港上市公司。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市值较大、研发投入较高且营收增速较好的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科技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动进行期限结构的调整。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70%提高至8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现金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消费主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20%,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投决平台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各行业现状、边际变化和发展前景,选择消费类重点行业,并结合所选择行业中重点公司的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等因素优选个股。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和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恒生指数(指数代码HSI)为反应香港股票市场整体表现的指标。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的50只消费主题相关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内消费类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低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高至7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50%调低至2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浙商智多享稳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2%+恒生指数收益率×3%+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7%+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利用浙商基金投研系统与研究员相结合,确定具备长期配置价值的高质量的核心备选股票池。针对核心池中的每个公司,基于基本面和估值的维度,并结合情绪及交易等方面,评估其未来6-12个月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波动,并基于此构建股票组合。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上述相关股票的投资策略,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好、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红利指数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恒生指数(指数代码HSI)为反应香港股票市场整体表现的指标。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红利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100只现金股息率高、分红较为稳定,并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沪深市场高股息率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符合港股通条件的港股中选取30只流动性好、连续分红、股息率高的股票作为样本股,采用股息率加权,可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连续分红且股息率较高的股票整体表现。调整后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高至2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12%调高至17%,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低至70%,现金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