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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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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另外,本次修订同步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如有)。基金管理人后续将一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附: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1、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出中国加入WTO后国内具有绝对或相对竞争优势的行业以及所有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调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2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沪深3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重点投资受益于“构建和谐社会”政策相关行业的股票和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5%提高至7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调低至20%,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调整后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涵盖的券种更为广泛,与基金实际投资范围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过往投资运作情况、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9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5%,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在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业绩持续增长、分享投资收益”的核心理念,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优势上市公司,从而优化风险收益配比,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提高至6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5%,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A 股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调整后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涵盖的券种更为广泛,与基金实际投资范围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65%,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2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5%,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A 股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调整后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涵盖的券种更为广泛,与基金实际投资范围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证全债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7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20%,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全债指数选取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BBB及以上、且剩余期限1年及以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作为成份券,反映全市场相应期限债券的整体表现,与基金实际债券配置结构和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银华卓信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成长性优先,成长和估值相匹配”标准,积极投资于A股中成长性和估值匹配的优秀公司,从而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成长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70%,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1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成长指数从沪深3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3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沪深300成长指数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A 股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备持续盈利增长潜力、较高成长动力,有望在自身所处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具备技术创新能力、铸造行业升级动力的优质企业。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成长指数。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80%,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低至10%,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成长指数从沪深3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3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沪深300成长指数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A 股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过往实际运作情况,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7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25%,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由于原业绩比较基准为利率基准,综合考虑基准要素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的匹配性,本基金对该基准进行变更。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品类轮动、个券与个股优选等方式开展投资管理,兼顾固定收益资产的稳健收益与权益资产的增值收益。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该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契合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布局方向,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涉及的主要资产类别包含权益类资产,具备权益资产配置的投资运作特征。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结构,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股债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权益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0%和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要素权重从90%上调到95%,同时删除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银华月月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过往实际运作情况,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要素权重从80%上调到95%,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过往实际运作情况,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的要素权重从80%上调到95%,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为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银华月月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形态和信用利差状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组合主要关注中短期债券,结合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灵活把握其他品种的投资机会。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此外,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将债券资产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调升至95%,同时将现金类资产对应的要素权重由20%调降至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银华季季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形态和信用利差状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组合主要关注中短期债券,结合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灵活把握其他品种的投资机会。根据过往债券配置情况,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此外,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相应调整基准权重。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将债券资产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调升至95%,同时将现金类资产对应的要素权重由20%调降至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银华华智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要素、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长期战略目标资产配置框架下,利用基本面分析方法分析各资产类别和投资标的,在各资产类别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基金构建阶段性风险合适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将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表征境外权益资产的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作为基准要素。
  此外,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不变,其中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低至15%,增加表征境外权益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1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低至65%,同时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包括美国股市所有行业板块的500家领先上市公司,以反映美国市场大盘股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股票部分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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