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1,1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与农业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14日。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上海和达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上海和达和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与华夏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6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青岛海联的应付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公司为上海和达提供10,800万元、为青岛海联提供6,5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1,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3%。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1,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3%。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