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如涉及)。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网址:www.bocim.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 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一、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的医疗卫生行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医药卫生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并将权重由10%调升至1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15%调降至1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并将权重由80%调升至8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降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健康产业指数选取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保等三大产业中市值最大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以等权重加权。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中银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55%+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并将权重由50%调升至5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降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50%+中证红利全收益指数收益率*40%+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全收益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从符合港股通条件的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中选取30只流动性好、连续分红、股息率高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采用股息率加权,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连续分红且股息率较高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40%调升至55%,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人民币),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降至3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45%+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4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港股股票指数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的医疗卫生行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医药卫生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作为港股股票指数要素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作为港股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40%,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80%调降至4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20%调降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7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1000指数选取中证800指数样本以外的规模偏小且流动性好的1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与沪深300和中证500等指数形成互补。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1000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投资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贴合实际债券投资及未来配置情况。 4、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1000指数,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并将权重由20%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A500指数并将权重由60%调升至8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40%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并将权重由60%调升至8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40%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并将权重由60%调升至8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40%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降至2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45%调升至7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降至2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45%调升至7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65%调升至8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35%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降至2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升至7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五、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股票指数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投资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纳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后更能体现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配置情况,贴合实际债券投资及未来配置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并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30%和5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六、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股票指数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投资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全价(总值)指数,纳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后更能体现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配置情况,贴合实际债券投资及未来配置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全价(总值)指数,并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0%和7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七、中银恒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股票指数要素,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80%调升至90%,将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将权重由20%调降至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八、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六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1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根据本基金投资比例要求和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股票指数要素,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六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后的基准与基金的投资比例约定更为契合,纳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后更能体现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配置情况,贴合实际债券投资及未来配置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5%,将六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并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5%和8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九、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股票指数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100%调降至9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十、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5%调升至10%,将债券指数要素权重由90%调降至8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十一、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在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增设股票指数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资产的80%,根据本基金投资比例要求和过往债券投资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调整后的基准与基金的投资比例约定更为契合,更能体现本基金实际债券投资及未来配置情况。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增设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指数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并将要素权重由100%调降至8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十二、中银睿泽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基金投资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权益类资产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固定收益类资产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沪深300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权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沪深300指数并将权重由20%调降至5%,将固定收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并将权重由80%调升至9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十三、中银安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基金投资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权益类资产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沪深300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3、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权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沪深300指数并将权重由20%调降至1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十四、中银慧泽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7%+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1、根据本基金过往基金投资情况,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权益类资产要素的权重,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固定收益类资产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商品类资产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沪深300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二)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权益类资产要素调整为沪深300指数并将权重由45%调降至25%,将固定收益类资产要素权重由45%调升至67%,将商品类资产要素权重由5%调降至3%。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