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6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单日、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申购费率如下: ■ ■ 申购费率如下: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2、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开放式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率如下: ■ ■ 赎回费率如下: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则为准。 2、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6号1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6号19层 电话:(021)6864 9788 直销传真:(021)5012 0895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6、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6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信保诚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6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6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在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上述基金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 1、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带来的不便。 4、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尽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