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5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联营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阜宁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9,600,868.02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9,600,868.02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2026年6月4日至2030年6月30日 7、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90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38,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10%。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阜宁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29,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2026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296人,代表股份1,503,113,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93人,代表股份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93人,代表股份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93人,代表股份87,941,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弃权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4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7,87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弃权2,6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3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8%;反对9,92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2%;弃权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07,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200%;反对9,92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41%;弃权2,8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