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萃华贸易”),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并免除监事,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1194499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注册资本:1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0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