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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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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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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南京科伊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主营卫星通信、通信仿真及电子对抗设备研发,团队配备军工通信领域硕博人才,持有多项专利与软著。本次合作主要是采购通信、无线电、北斗导航类仿真模拟设备。
  *注2:因终端客户需求变更对公司销售端和采购端进行调整,销售端已在当期调减收入,采购端于期后退货。
  公司采购业务模式分为定制化采购和标准化采购两种,前者面向特定项目需求的非标原材料,由公司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指导生产,后者则基于客户预期提前对计算机设备及部件、编解码卡等通用材料保持安全库存。
  公司供应商的变动主要系采购策略随产品结构变化进行动态优化。2023年度,公司视频智算产品尚在研发阶段,采购仍以传统军品物料(编解码卡、通信模块、加固计算机组件等)为主;2024-2025年度,随着视频智算产品进入市场推广,采购品类向AI算力相关组件、存储设备、边缘计算硬件拓展,构建适应产品转型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供应商类型的拓展并非被动调整,而是公司从传统军品生产向视频智算全产业链布局的战略主动选择。随着视频智算产品从单一设备向“网、存、算、维”一体化解决方案演进,公司采购范围已从传统硬件组件扩展到AI芯片、存储介质、边缘计算设备等新兴领域。
  公司近三年前十大供应商中,司马达拓(深圳)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马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要求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界定的关联方,其余供应商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采购支出无向第三方付款情形,资金流向和公司采购业务一致,无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等情形。
  (三)说明公司客户和供应商有无重合或存在关联关系情形,如有,说明重合主体名称、关联关系的具体体现、相关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准确性、期末挂账科目、金额和期后双方履约进展情况
  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单位的销售与采购,不存在对同一项目进行的同时销售与采购情形,且销售和采购金额相对较小,2023-2025年度,公司同一年度内同时产生销售额、采购额50.00万元以上的相关采购和销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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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该等业务系公司与相关单位因各自业务开展时独立的销售、采购需求所致,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必要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军品和民品近三年前十大客户变动较大是公司战略驱动下的主动选择,军品和民品近三年前十大客户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销售回款中均无第三方回款。
  (2)公司近三年前十大供应商的变动主要系公司采购策略随产品结构变化进行动态优化导致。公司近三年前十大供应商中,仅司马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关联方,其余供应商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采购支出无向第三方付款情形,资金流向和公司采购业务一致,无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等情形。
  (3)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该等业务系公司与相关单位因各自业务开展时独立的销售、采购需求所致,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必要性。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关于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公司相关各方的采购和销售与公司业务高度一致,相关会计处理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关于应收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6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6.09%。其中,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64亿元,占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72.29%。公司对北京盛世光明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2168.82万元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36亿元,其中,本年新增计提1312.02万元,未新增单项计提坏账。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712.0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78万元,计提比例81.18%。请公司:(1)列示公司近三年前十名应收账款对象及余额、销售内容、账龄情况、相关应收账款有无逾期、逾期时间和金额、各笔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金额及充分性、期后回款情况,公司对各客户信用政策及有无调整、调整信用政策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当放宽信用政策减少坏账计提情形;(2)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订单和客户、组合计提坏账的测算过程、相关客户挂账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坏账情况、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是否相匹配;(3)说明公司对光明公司销售内容、收入确认时间和金额及对当年收入影响、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光明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公司有无采取应收账款催收措施及有效性、后续有无转回或收回可能性;(4)结合逾期回款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回款记录、有无诉讼纠纷、客户履约保障等,说明公司未对逾期回款客户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参考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迁徙率测算、所考虑的前瞻性信息等,说明公司本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及时、准确、充分。(问询函第4条)
  回复:
  (一)列示公司近三年前十名应收账款对象及余额、销售内容、账龄情况、相关应收账款有无逾期、逾期时间和金额、各笔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金额及充分性、期后回款情况,公司对各客户信用政策及有无调整、调整信用政策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当放宽信用政策减少坏账计提情形
  1、不同客户类型的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的类型、信用状况及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同的结算政策,按合同给予客户信用期。(1)军品客户,货款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按最终用户付款进度同比例向公司支付;二是合同签订(或生效)时支付30%-50%,剩余按最终用户付款进度同比例向公司支付;三是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支付预付款30%-50%,产品交付后10个月内支付至85%,15%尾款待审价后根据审价结果多退少补。(2)民品客户,货款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合同签订后支付30%-70%,验收合格后或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若需要)支付剩余款项;或合同生效后一定期限内按进度支付合同款项;二是按最终用户付款进度同比例向公司支付。
  公司均按照合同给予客户信用,一贯执行上述信用政策,公司按照各单项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判断有无逾期,不存在调整和不当放宽信用政策减少坏账计提的情形。
  2、公司近三年前十名应收账款情况
  (1)2025年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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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款进行统计,2023年末、2024年末同。
  (2)2024年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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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3年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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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单项和账龄计提坏账,账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坏账计提充分,逾期未单项计提原因详见本说明四(四)。
  (二)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订单和客户、组合计提坏账的测算过程、相关客户挂账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坏账情况、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是否相匹配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还原为应收账款,按照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5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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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客户截至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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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比例一致。
  (三)说明公司对光明公司销售内容、收入确认时间和金额及对当年收入影响、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光明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公司有无采取应收账款催收措施及有效性、后续有无转回或收回可能性
  1、公司对光明公司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与光明公司自2019年开始洽谈业务合作,2020年正式签订合同并开始交易,公司主要为其供应视频指挥控制类产品,其中包括设备认证分析系统、云桌面服务器、智能交互底层支持系统V1.0;全局助手软件V1.0;跨网融合交互安全管理系统V1.1。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向光明公司交付了全部货物,并在到货后陆续验收合格,公司收到光明公司盖章确认的“产品验收确认单”,确认货物已验收且产品的数量、质量确认无误,兴图新科以此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其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兴图新科在2020年度确认收入1,915.36万元,占2020年收入总额19,267.59万元的比例为9.94%,2021年3月兴图新科根据双方的协议追加确认收入3.94万元,占2021年收入总额15,665.02万元的比例为0.03%。
  2、公司对光明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
  光明公司在国防量子通讯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经过检测验证,具有竞争力,但是,由于在国防市场的扩展、技术研发上投入较多,宏观经济因素导致前期投入未能及时收回,资金链周转困难,进而导致经营出现问题,业务停滞,恶性循环最终造成难以正常支付兴图新科货款。
  交易发生后,兴图新科每月与光明公司电话联系,询问还款计划。应收账款逾期后,兴图新科第一时间与光明公司协商还款,光明公司于2021年10月出具书面还款计划,确认欠付兴图新科2,168.82万元货款的事实并承诺分三期付款,分别为2021年10月30日前还款600.00万元,2021年11月30日前还款60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还款剩余金额968.82万元,但截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尚未收到回款。2022年3月,兴图新科就与光明公司之间的应收货款事项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鄂0192民初4837号)。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光明公司已于2022年3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且该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被列为限制消费对象。另外,光明公司面临多项诉讼。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判断光明公司的还款能力较弱,因此,基于对光明公司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债务清偿率的综合判断,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末对应收光明公司款项采取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计提比例为80%。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公司胜诉的《民事判决书》((2022)鄂0192民初4837号)。根据判决书,光明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兴图新科支付货款及相关逾期付款违约金。因光明公司已无可执行资产,公司在2022年报中对应收光明公司款项采取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计提比例为100%。
  截至2025年末,光明公司仍无偿还能力,公司经多方途径查询光明公司应收债权等财产线索,保持跟法院沟通继续查控财产,并申请财产保全,光明公司无可执行财产,继续按照10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综上所述,公司判断应收光明公司款项后续无转回或收回可能性。
  (四)结合逾期回款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回款记录、有无诉讼纠纷、客户履约保障等,说明公司未对逾期回款客户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参考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迁徙率测算、所考虑的前瞻性信息等,说明公司本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及时、准确、充分
  1、逾期客户应收款项及履约保障
  截至2025年末,公司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逾期金额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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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以大型央企研究所、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主,总体来看,大型央企研究所及下属子公司客户占比高且金额大。该类客户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但受其内部结算机制及最终用户付款进度的制约,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公司上述客户中,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中除光明公司丧失偿付能力已全额计提坏账外,其余均无诉讼纠纷,虽然存在部分逾期款项,但均在正常履约中,公司已按照账龄结果计提不同比例的坏账金额,坏账计提相对充分。
  公司已成立应收账款清欠小组,针对每一合同开展专项催收工作,具体措施包括:(1)逐项梳理合同条款、付款条件及逾期原因;(2)根据客户类型及账龄结构制定差异化催收策略;(3)结合“背靠背”回款条款,持续跟踪最终用户结算进度;(4)对长期未回款合同实施重点管控,密切关注客户资金状况及经营变化,必要时启动法律或商务谈判程序。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公司采取单项计提(针对偿付能力较弱或丧失偿付能力的客户)和按账龄组合计提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2023-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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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025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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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结合迁徙率和前瞻性信息的坏账测算对比情况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方法从已发生损失模型变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有三阶段模型和简化模型。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采用简化的方法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减值损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简化的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是基于迁徙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所得出。在具体估算时,为避免迁徙率计算结果异常,在用历史数据计算迁徙率时,对于在以后年度已改用单项计提方法的应收款项,从历史数据中剔除。具体过程如下:
  (1)确定历史数据集合
  以公司2020年以来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不含单项计提减值部分),统计截至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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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历史数据集合计算平均迁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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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4-5年账龄的历史迁徙率=上期末4-5年账龄及5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本期仍未收回金额/上期末4-5年账龄及5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合计数
  (3)根据平均迁徙率计算历史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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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确定历史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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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军工行业特性影响,军工电子业务应收账款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应收款回款时间主要取决于终端客户的资金拨付时间,公司客户中总体单位研究所因其承建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导致其对公司的付款存在天然滞后的特点。2025年度,公司亦收到总体单位研究所2019年合同及以前年度合同的回款,表明其具有长周期回款特征。结合总体单位研究所客户性质、客户实力、财务状况、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回款情况、逾期金额及逾期回款情况、客户履约保障等因素,公司评估总体单位研究所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因此在确定历史损失率时未按照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而是选择与同行业公司相同的账龄组合法,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自IPO以来一贯采用单项计提(针对偿付能力较弱或丧失偿付能力的客户)和按账龄组合计提方式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且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基本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况,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合理。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自IPO以来,均按照合同给予客户信用,一贯执行同一信用政策,不存在调整和不当放宽信用政策减少坏账计提的情形。
  (2)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还原为应收账款,按照对应应收账款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比例一致。
  (3)公司对光明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光明公司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债务清偿率的综合判断对光明公司采取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基于光明公司目前已无偿债能力,公司全额计提坏账;结合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公司判断应收光明公司款项后续无转回或收回可能性。
  (4)公司前十大客户中,仅与光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光明公司已丧失偿付能力全额计提坏账,其余均在正常履约中,公司已按照账龄结构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坏账计提相对及时、准确、充分。
  五、关于期间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管理费用金额为3,920.83万元,同比减少15.6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研发费用金额为3,829.92万元,同比增长7.47%,主要系报告期内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全部计入费用化支出所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为790.21万元和511.34万元。请公司:(1)说明影响管理费用的相关资产科目、金额和资产用途、列示为管理费用的依据,本年相关资产折旧和摊销计算过程、金额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涉及相关会计估计变更;(2)说明公司近三年涉及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各研发项目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判断标准与依据、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化项目是否存在终止或搁置等情形、相关支出是否及时计入研发费用,后续资产折旧、摊销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计提资产减值未足额计提情形,是否存在不当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形。(问询函第5条)
  回复:
  (一)说明影响管理费用的相关资产科目、金额和资产用途、列示为管理费用的依据,本年相关资产折旧和摊销计算过程、金额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涉及相关会计估计变更
  截至2025年末,计入管理费用相关资产科目及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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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管理费用相关资产科目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按照使用部门归属情况分摊费用;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和非专利技术,软件主要为职能部门使用,因此摊销计入管理费用,非专利技术为研发资本化转无形资产形成,公司项目研发结束后相关非专利技术转为存量技术储备,主要用于企业内部迭代研发活动,因此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本期折旧摊销金额和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金额变动主要系相关资产已在本期折旧摊销完毕,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二)说明公司近三年涉及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各研发项目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判断标准与依据、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化项目是否存在终止或搁置等情形、相关支出是否及时计入研发费用,后续资产折旧、摊销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计提资产减值未足额计提情形,是否存在不当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形
  1、资本化项目的依据与会计处理情况
  公司近三年涉及资本化的研发项目投入及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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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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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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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将为获取并理解相关技术及其相关的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相应的技术用于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近三年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项目开始资本化时点的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1)车辆辅助驾驶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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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某智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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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急指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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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自IPO以来对研发资本化处理保持一贯性原则,公司资本化项目不存在终止或搁置等情形、相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及时计入了当期研发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及时计入了开发支出并在项目结项后及时转无形资产,后续资产折旧、摊销按照公司政策进行,摊销充分。
  2、资本化项目的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3个资本化项目的背景及进展情况如下:
  (1)车辆辅助驾驶设备项目
  为响应“十四五”国防建设需求,公司依托某新一代项目中的车辆辅助驾驶系统,成功切入相关装备领域,获得重要发展机遇。目前,公司已取得小批量订单,项目处于验证一阶段,交付工作正常推进。受近两年国防体制调整影响,产品定型进度面临实质性障碍,批量订单预计将在验证报告出具后有序释放。项目关键节点按预期推进,公司将密切跟进后续进展,确保相关经济利益的实现。
  (2)某智慧管理系统
  公司本项目严格遵循装备列装标准流程(科研样机→工程样机→作战样机→列装定型→生产交付)进行,受用户进度安排及机关体制编制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列装定型节点相应顺延。
  2025年度,项目团队围绕用户实战需求,以迭代研发为核心,重点推进设备批量交付与全周期技术保障,实现研发本部与驻场服务的全年闭环运作。具体工作包括:完成固件升级及整机可靠性测试;完成技术资料编制归档,支撑各级评审;提供现场技术保障及硬件故障改进。2025年度分阶段推进工作为上半年聚焦状态鉴定配套,下半年保障作战试验任务,目前已完成多批次随行设备交付及技术保障,有效响应各阶段需求。
  (3)应急指挥车项目
  公司基于“智慧应急察打一体车”整体解决方案、核心产品“边缘智脑”已实现技术及产品复用,拓展出三大应用场景,有效提升项目商业化潜力与抗风险能力:
  1)无人协同救灾系统(应急领域方向)
  应用于山林巡检灭火空地协同,通过无人智控平台实现无人机与履带式灭火车的协同调度,覆盖“侦、控、打、救、评”全流程。公司已与单位GY某下属单位签订协同救灾系统开发协议,合同金额68.00万元。
  2)异构无人智能指控平台(实战化方向)
  应用于末端闭环作战体系,构建侦察、指控、打击、无人反制、评估一体化闭环系统,支持对地火力引导与对空低慢小目标末端防空,目前正支撑单位GY某厂相关产品应用。
  3)智能车载指控系统(军贸配套方向)
  面向车载复杂环境,集成无人机与光电转台侦测、有人/无人底盘协同、打击及评估等功能的高算力车载系统。目前正支撑单位GY某厂VN22相关产品应用,公司与单位GY某下属单位已签订合同,金额36.80万元。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公司资本化项目产品批量化生产尚在持续推进中,具有较强的销售预期,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故无形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应计提资产减值未足额计提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按照各项资产的使用部门归属情况和非专利技术的用途归集相关资产折旧摊销费用,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归集准确、合理。公司本期折旧摊销金额和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金额变动主要系相关资产已在本期折旧摊销完毕,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2)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按公司政策进行摊销。公司资本化项目对应的产品批量化生产尚在持续推进中,具有较强的销售预期,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不存在应计提资产减值未足额计提情形和不当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形。
  六、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7,305.85万元,同比减少13.78%,其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455.07万元,同比减少56.77%。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2,296.39万元,跌价计提比例为31.43%,相较2024年增长约9个百分点。2025年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金额合计425.34万元,主要为计提减值的存货赠送、报废,2024年存货转回或转销金额为32.18万元。请公司:(1)结合目前在手订单及对应备货情况、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等,说明公司本年存货余额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余额本年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合格验收提前确认收入情形;(2)说明2025年存货跌价比例提升原因、主要影响因素、和在手订单毛利变动的匹配性,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及变动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异同情况及原因分析,2024年存货跌价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情形;(3)结合公司各类存货库龄结构、长库龄存货未计提跌价的原因、下游采购不确定性和技术迭代对公司存货价值影响等,说明公司本年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准确、充分;(4)说明存货赠送和报废具体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对财报数据影响,是否存在不当利用存货跌价计提和转回调节利润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存货监盘、计量准确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问询函第6条)
  回复:
  (一)结合目前在手订单及对应备货情况、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等,说明公司本年存货余额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余额本年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合格验收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2023-2025年度,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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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防客户。国防客户对供货及时性及后续维护保障要求较高,公司需常态化维持一定规模的原材料、通用型产品及备品备件库存。同时,部分销售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在系统正常运行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单后方可确认收入。若产品交付当年未能完成验收,则期末形成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此外,根据订单预期进行备货亦对存货余额产生影响。
  2022-2023年,公司基于市场调研及订单预期,开展了部分原材料、通用型产品及备件的常态化采购。2024年以来,随着公司“军转民”战略逐步落地,民品业务应用场景及产品类别不断丰富。民品备货周期相对较短,且前期备货按预期进度消化,期末存货余额逐年下降。另外,公司2025年度对呆滞积压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进行了报废处理,使得存货余额进一步减少。
  公司本期存货余额减少主要是受发出商品减少影响,2024年末、2025年末发出商品构成情况及截至目前状态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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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主要系截至各期末根据客户需求发货计入发出商品,期后根据客户需求变化对订单进行调整退货,不影响前期收入成本。截至2025年末,发出商品退回并转为库存商品的部分中,标准产品已实现销售,尚未实现销售的部分为服务器,这类服务器具备通用性,可用于搭建公司多款产品的销售场景。
  由上表可知,2025年末发出商品金额相比上期减少主要是受2024年末发出商品在2025年确认收入和退回转库存商品导致,发出商品变动合理。
  公司主要销售软件及硬件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销售不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合格,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2)销售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购货方验收合格,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公司收入确认均在入所检验或验收后,均取得了入所检验或客户验收确认单,不存在未合格验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说明2025年存货跌价比例提升原因、主要影响因素、和在手订单毛利变动的匹配性,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及变动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异同情况及原因分析,2024年存货跌价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7,305.8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296.39万元,整体计提比例较2024年末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国防产品售后保障需求导致库龄延长,公司主要面向国防客户,国防产品对长期稳定运行及后续维护保障要求极高,需在型号生命周期内持续提供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因此,即使部分产品已更新换代,公司仍需保留旧型号产品的原材料和成品库存以满足售后保障义务,客观上导致部分存货库龄延长,库龄超过2年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上升,因此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增加。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跌价测算。公司按库龄测算原材料、库存商品减值风险,库龄2年及以上、周转滞缓的存货受产品快速更新换代影响,易面临淘汰替代风险。依托公司整体毛利率较高,存货基本不存在由于价格及成本变化导致减值的情况。2年以内存货不计提跌价主要考虑到:首先,公司存货中电子物料较多,该存货库龄与电子产品特定的迭代周期相匹配,属于正常生命周期内的合理备货;其次,该类物料具备较强的通用性,可跨项目复用或转化,且军品需满足长期备货维修更换需求,未来实现销售的确定性较高。公司在产品对应的研发、实施成本均有订单支撑、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基本不存在跌价迹象。公司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存在少量长期发货未实现收入的部分,基于谨慎性并结合期后结转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2025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自具体的存货管理情况不同,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差异较大。公司出于客户提前备货、自主备货及产品售后维保备货等需求,形成部分长库龄存货,并相应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剔除邦彦技术外,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该差异与公司备货模式及存货管理实际匹配。2025年末存货跌价比例提升主要是部分存货库龄进一步拉长所致,属于会计估计的合理延续,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计提不足的情形。
  (三)结合公司各类存货库龄结构、长库龄存货未计提跌价的原因、下游采购不确定性和技术迭代对公司存货价值影响等,说明公司本年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准确、充分
  2025年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及计提跌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2024年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及计提跌价情况如下:
  ■
  (续上表)
  ■
  关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跌价测算。针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公司以库龄为基础识别减值风险,其中库龄2年及以上的存货,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公司已充分关注其潜在周转压力,并已结合实际管理措施予以审慎处理。而对于库龄2年以内的存货,基于以下考量,公司认为不计提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一是该部分存货的库龄分布与电子产品固有的迭代节奏相符,处于正常的备货及使用周期内,不存在异常积压。二是相关产品通用性较强,可实现跨项目复用或灵活转化;同时,军品业务因需满足长期备件供应及维修保障要求,未来销售预期明确,实现转化的确定性较高。此外,公司在产品所对应的研发及实施成本均有订单覆盖,且公司整体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成本端未出现明显波动,减值迹象并不显著。公司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但存在少量因长期未确认收入而增加执行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期后实际结转情况计提相应跌价准备,确保财务信息真实、稳健。故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可控,相关会计处理夺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一贯政策,存货跌价计提准确充分。
  (四)说明存货赠送和报废具体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对财报数据影响,是否存在不当利用存货跌价计提和转回调节利润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存货监盘、计量准确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结合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在手订单情况、期后结转销售情况等按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由产品推广赠品领用和呆滞存货报废处置构成。
  存货赠送为公司常态化市场推广手段,主要用于客户试用、市场拓展宣传,根据营销需求零星领用出库,无集中大额赠送情形,领用节奏与市场推广进度匹配。赠品出库时,按存货账面成本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并按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同时对前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随同存货账面价值一并转销。
  关于报废,2025年9月,为清理呆滞积压库存、盘活仓储资源,公司组织采购、生产、仓储、财务等多部门开展呆滞存货专项盘点清理,对无使用价值及无法对外销售的呆滞存货予以报废,报废存货账面价值扣除变卖收入的净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步转销。
  本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存货原值、跌价及处置收入和净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赠送和报废使得营业利润减少50.21万元(不考虑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影响下),公司不存在不当利用存货跌价计提和转回调节利润情况。
  针对存货跌价计提情况,我们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与存货跌价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收发存明细表,检查期末存货具体构成情况,抽查大额存货入库单据,结合采购订单、采购合同、入库单验证入库真实性;对主要存货进行计价测试,确认存货期末余额计量的准确性。
  3、结合存货监盘和函证,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识别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出售和使用的存货,2023-2025年末,经监盘和函证予以确认的存货比例分别为56.30%、61.85%、58.45%。
  4、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检查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足额计提。
  5、对比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分析本期计提、转回或转销的原因是否合理。
  6、对存货库龄进行复核,对跌价金额重新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金额进行调整。
  自IPO申报以来,公司一贯对库龄2年以上的物料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相对充分、合理。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期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余额减少系受产品结构和备货周期影响,加之2025年度对呆滞积压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进行了报废处理,使得存货余额进一步减少。本期发出商品余额相比上期减少主要是受2024年末发出商品在2025年确认收入和退回转库存商品导致。公司不存在未合格验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2025年末存货跌价比例提升主要是部分存货库龄进一步拉长所致,属于会计估计的合理延续,2024年末和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计提不足的情形。
  (3)公司存货赠送和报废为基于公司市场推广手段和对存货合理有效的管理进行的,相关会计处理合理,公司期末存货真实存在、账实相符且计量准确,不存在不当利用存货跌价计提和转回调节利润情况。
  七、关于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
  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57.32万元,同比增长112.53%,主要系因采购合同解除,预付账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所致。其中,前两大其他应收款对象分别为武汉奔腾网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腾公司)和司马达拓(深圳)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马公司),分别对应往来款和拆借款199.92万元和100.22万元,司马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其拆借资金100万元。公司预付款期末余额1350.09万元,其中1年以上预付款占比约70%,对株洲华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预付款金额531.98万元、账龄超1年,主要为存货暂未入库,公司对司马公司预付款金额为191.31万元。请公司:(1)说明司马公司是否系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同其关联交易及相关审议披露情况,公司对其资金拆借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截至目前拆借资金是否已归还;(2)说明公司和奔腾公司有无关联关系、往来款的发生背景、是否系前期已解除采购合同的预付款,采购合同签署和解除的商业背景和合理性;(3)说明公司1年以上预付款具体构成、预付对象和交易内容、截至目前履约进展及挂账金额、减值计提情况、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华通公司相关采购内容、存货未入库原因、履约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4)说明公司全部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涉及关联方应收预付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如有,说明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及相关资金是否均已归还。(问询函第7条)
  回复:
  (一)说明司马公司是否系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同其关联交易及相关审议披露情况,公司对其资金拆借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截至目前拆借资金是否已归还
  司马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司马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对其的资金拆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对其拆借资金100.00万元,约定按照年化利率4%支付利息,该笔借款及利息已于2026年3月全部归还。
  (二)说明公司和奔腾公司有无关联关系、往来款的发生背景、是否系前期已解除采购合同的预付款,采购合同签署和解除的商业背景和合理性
  经核实,兴图与奔腾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控制关系,不存在董监高在对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或兼职等情形,双方无关联关系,亦无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199.92万元系原采购合同解除后待退回款项。2025年8月,公司依据下游客户需求计划,向奔腾公司采购一批指控机箱模块、编码模块、解码模块及电源模块进行生产组装和销售,据此签订采购合同并预付30%货款,后续因下游客户采购计划延后,公司相应暂缓采购执行。2025年12月,公司与奔腾公司签署合同解除协议,约定终止合作并由对方全额退还预付款。截至2025年末,前述预付款尚未退回。2026年1-4月,公司累计收回退款30.00万元,剩余169.92万元预计于2026年7月退回。
  (三)说明公司1年以上预付款具体构成、预付对象和交易内容、截至目前履约进展及挂账金额、减值计提情况、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华通公司相关采购内容、存货未入库原因、履约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1年以上预付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华通公司系公司便携式音视频指挥控制配套部件供应商,对应预付款系为2023年某部应急通讯设备二期项目采购83套整机备货形成。因项目需求紧急,为督促供应商提前排产备货、保障按期供货,公司先行预付货款,供应商已按期完成备货。后因受下游联保部队项目延期影响,原定供货计划搁置,相关产品转为市场化自主销售。
  保障箱为公司自研指挥类产品,生产模式为采购标准化硬件设备后嵌入自研软件系统集成,以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整体打包对外销售,目前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保障箱产品可面向联保、公安、应急管理等多领域市场化推广。2023年度采购的83台截至目前已实现对外销售24台,在手意向储备订单超50台。为持续保持产品技术领先性,公司根据最新技术需求并结合项目迭代节奏向供应商定制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部分产品采取“一次结算、暂缓提货”的执行方式,合理优化供应链成本结构、压降存货仓储保管费用,实现了采购物料的持续可用性,上述安排导致该笔预付款项账龄超过一年。
  2023-2025年度,公司上述同一型号保障箱确认含税收入分别为136.56万元、158.00万元、616.95万元,已回款金额分别为135.12万元、153.26万元、36.34万元,2025年度回款较低主要系客户为中船某研究所下属子公司,受预算拨付影响,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公司计划通过下调产品底价、省级办事处专项推广等方式加快库存消化。
  综上,公司对华通公司采购业务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产品具备明确的多行业销售渠道与落地订单、意向商机支撑,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可合理保障,因此未计提减值。
  (四)说明公司全部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涉及关联方应收预付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如有,说明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及相关资金是否均已归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方认定要求,逐项核查公司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明细,除联营企业司马公司外,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司马公司作为公司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中对关联方认定及披露的规范要求,为公允完整披露财务信息,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该主体相关交易。
  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涉及关联方应收预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12月,公司向司马公司提供借款100.00万元,约定按照年化利率4%支付利息,该笔借款及利息已于2026年3月全部归还,公司与司马公司的预付款项为正常货款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司马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司马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同其关联交易未进行相关审议和披露。公司对司马公司的资金拆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
  (2)公司与奔腾公司无关联关系。2025年末公司对奔腾公司其他应收款199.92万元系原采购合同解除后待退回款项,采购合同签署和解除的商业背景合理。
  (3)公司1年以上预付款项主要由华通公司、西藏知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司马公司构成,公司已对项目搁置的预付款项足额计提减值。公司对华通公司采购业务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产品具备明确的多行业销售渠道与落地订单、意向商机支撑,公司1年以上预付款减值计提充分。
  (4)公司全部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涉及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均为正常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八、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年报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94.15万元,同比减少37.01%,主要系控制条件发生变化,对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所致。公司与中航天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的投资协议未履行完毕,将其账面价值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初余额200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4.58万元,期末余额90.56万元。请公司:(1)说明对中航公司投资时间、投资总额和已出资情况、涉及公司义务履行的重要协议安排,投资以来各年挂账科目和金额,投资协议未履行完毕含义、对相关资产重分类的原因、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及依据、本年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是否准确、充分。(问询函第8条)
  回复:
  (一)说明对中航公司投资时间、投资总额和已出资情况、涉及公司义务履行的重要协议安排,投资以来各年挂账科目和金额,投资协议未履行完毕含义、对相关资产重分类的原因、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公司投资中航公司的背景
  2024年4月,公司投资300.00万元认购中航公司5%的股份,对应中航公司注册资本27.70万元,投资款分三期出资,2024年4月支付第一期100.00万元,公司原计划第二期和第三期各100.00万元分别于2025年和2026年支付。
  2、公司对中航公司的会计处理
  (1)2024年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原因
  根据投资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航公司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由兴图新科提名,并可连任。后续中航公司董事会发生变化时,兴图新科有权向中航公司要求增加董事会成员若干。另外,兴图新科向中航公司委派副总经理1名。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兴图新科有权向中航公司要求委派高管成员若干。”即公司在完成投资款支付后,可向中航天海委派1名董事、1名副总经理等。
  2024年末公司基于预计后续继续投资和对中航公司派驻董事1名判断对中航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按照联营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按照投资后中航公司净利润持股比例的金额进行后续计量,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4.86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中航公司投资挂账长期股权投资95.14万元。
  (2)2025年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关注到中航公司尚处于初创阶段,其投资进度和治理架构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1)为保障投资安全和预期实现,兴图新科延缓了投资进展,未按照原计划支付第二期投资款100.00万元,已间隔超过12个月,导致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存在不确定性;2)中航公司尚未设立董事会,兴图新科履权存疑,中航公司将核心人力资源与运营成本聚焦于核心技术研发与业务落地,出于成本运营效率考虑尚未设立董事会,兴图新科难以通过提名董事或委派副总经理等方式施加影响。
  因此,鉴于投资落地和治理架构存疑,兴图新科未参与中航天海经营决策,未实质享有对中航公司的重大影响权利,不应作为联营企业核算。考虑到中航公司公允价值基于对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不可观测输入值,因此公司将其分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考虑到中航公司属于初创型企业,现阶段主要聚焦于核心技术研发与业务落地,相关产品市场预期相对良好,公司选择按照净利润基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5年度按照中航公司净利润持股比例的金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8万元,该数据与按照中航公司净资产变动额的持股比例计算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中航公司投资挂账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0.56万元。
  综上,由于投资进度延缓及被投企业未设立董事会,导致公司无法按原协议委派董事及高管、未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基于谨慎性考虑,该笔投资的会计核算由联营企业变更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及依据、本年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是否准确、充分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因被投资单位杭州博雅鸿图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和中航公司均无公开市场报价,且无最新估值,无法合理有效估计其股权价值,公司基于被投资单位往年收入和盈利情况,经综合判断,按照净资产或净利润*持股比例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对准确充分,不存在计提不及时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4年末,公司预计其对中航公司后续投资和对其派驻董事1名判断对中航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按照联营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后因公司未参与中航公司经营决策,未实质享有对中航公司的重大影响权利,基于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将对中航公司的投资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对中航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因被投资单位杭州博雅鸿图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和中航公司均无公开市场报价,且无最新估值,无法合理有效估计其股权价值,公司基于被投资单位往年收入和盈利情况,经综合判断,按照净资产或净利润*持股比例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对准确充分。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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