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不超过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与纳思达信息技术在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5月27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与纳思达信息技术约定纳思达信息技术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58.43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85%,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奔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