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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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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3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
  至2026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26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0-5: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6年7月14日下午5:30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联系人:郑科炜
  电话:(0570)3090892
  邮箱:jhgf@juhua.com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3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二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黎旸先生、雷俊先生、童继红先生、唐顺良先生、韩金铭先生、王笑明先生、刘云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周黎旸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雷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童继红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唐顺良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韩金铭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王笑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刘云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鲁桂华先生、万源星先生、俞善民先生、史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其中万源星先生、俞善民先生、史建兵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鲁桂华先生于2023年4月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鲁桂华先生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9年4月7日止。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鲁桂华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万源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俞善民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史建兵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发表了候选人声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职能力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6-34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周黎旸先生
  1968年3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巨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股。
  2、雷俊先生
  197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巨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巨化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锦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童继红先生
  1968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巨化集团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巨化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创新发展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唐顺良先生
  197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巨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巨化集团财务资产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韩金铭先生
  1977年10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电化厂总工程师、厂长,氯碱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刘云华先生
  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8,500股。
  7、王笑明先生
  1972年2月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巨化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1,320股。
  以上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鲁桂华先生
  1968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万源星先生
  1990年2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副院长、管理会计案例中心主任、社会合作办公室主任,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拓烯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3、史建兵先生
  1966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曾在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理事等职务,兼任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4、俞善民先生
  196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无锡智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大三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融协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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