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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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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4人,代表股份2,163,628,8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54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32人,代表股份47,140,17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2%。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472,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0%;反对30,94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03%;弃权2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142,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52%;反对30,94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75%;弃权20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457,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9%;反对32,726,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6%;弃权4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2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332%;反对32,726,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632%;弃权4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36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24%;反对32,864,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0%;弃权4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03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35%;反对32,864,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99%;弃权4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轶、王传光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王冬董事、周元明董事、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冯彦辉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正常工作调整,王娟董事书面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到达公司董事会后即时生效,同时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冯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对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战略(ESG)委员会成员:王冬、谢耀东、冯彦辉,其中王冬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沈烈、周彪、冯彦辉,其中沈烈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冯彦辉、周彪、沈烈,其中冯彦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作调整,成员仍为周彪、沈烈、周元明,其中周彪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正常工作调整,王娟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会议同意提名赵敏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赵敏女士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二版)〉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二版)》,批准施行。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批准施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二版)》,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三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制度(第二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规定》,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规定(第二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赵敏女士简历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赵敏女士简历
  赵敏,女,满族,1974年10月出生,吉林吉林人,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副教授。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子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历任沈阳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系发电教研室主任,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办)一处副处长,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部审理处处长,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五室、三室主任,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赵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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