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2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制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规则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及内部管理制度(草案)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根据上述股东会授权,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H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包含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进程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治理制度(草案)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发行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外发行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