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利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且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陈威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