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高精铝材”)的申请,中孚高精铝材为匹配产销量提升产生的流动资金增量需求,持续优化融资结构,置换高成本融资,压降融资成本,中孚高精铝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敞口授信,授信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19日和1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026年4月20日和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1.19亿元。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担保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担保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在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和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属于公司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授权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5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或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孚高精铝材盈利状况良好、资信状况稳定,本次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中孚高精铝材提供担保的金额在2026年担保预计总额度范围内,且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87.0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44.67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11%,其中:公司为控股/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0.76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82%;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3.91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2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