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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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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42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刘宇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6人,代表股份1,754,086,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7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1,15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4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表股份72,930,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4人,代表股份117,573,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0%。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642,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3人,代表股份72,930,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505,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8%;反对7,526,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1%;弃权1,054,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9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5%;反对7,526,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9%;弃权1,054,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7,923,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6%;反对5,90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6%;弃权2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1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78%;反对5,90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6%;弃权2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6%。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7,17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0%;反对6,2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6%;弃权6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6,08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7%;反对7,552,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6%;弃权4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57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31%;反对7,552,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37%;弃权4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2%。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启飞 赵婉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43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58,216,778股减少至2,656,146,478股,注册资本将由2,658,216,778元减少至2,656,146,478元。
  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658,216,778股与公司2026年6月9日披露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中“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658,217,288股”的差异510股为新增可转债转股,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申报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室
  4.电话:010-59512082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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