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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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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华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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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40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0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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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6月2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及扩募份额上市申请获得
  受理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及扩募份额上市和招商蛇口博时产业园基础设施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对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变更注册申请材料予以受理。深交所对本基金变更及扩募份额上市和招商蛇口博时产业园基础设施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本次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等变更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深交所审核通过本基金变更及扩募份额上市和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的相关申请(以下简称“变更注册程序”)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前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何时履行完毕存在不确定性。
  在本基金管理人履行本基金变更注册程序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博时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时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6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博时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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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博时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简称为“全指质量”,扩位证券简称“红利质量ETF博时”;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5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等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其中上述第2)、3)、4)条基金管理人须于前一交易日设定并在当日基金申购、赎回清单上公布,而不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也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赎回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2)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30%的标准收取佣金,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将自2026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发布的《博时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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