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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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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审慎判断是否与正常业务相关。
  (4)获取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逐项核对扣除项目的性质、金额及依据。
  (5)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计算过程,检查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第二节相关规定。
  (6)了解上海孚邦资产出租情况,实地查看已出租办公场所;获取租赁合同,检查约定的租赁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与租赁收入明细表进行核对;检查租赁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7)检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相关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核实其真实性及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检查相关交易的商业背景、交易对手方关联关系、资金流向及物流记录。判断交易是否具有真实商业目的。
  2、审计结论
  报告期内上海孚邦仪器仪表、安全防护、电气业务相关收入均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第二节规定的应扣除收入范畴,无需作营业收入扣除处理。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4)核查:
  1、审计程序
  针对问题(4)的核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关注商誉账面金额及减值风险的重要性,在风险评估阶段将其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初步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评价并测试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3)评价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
  (4)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了解商誉所属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5)评价管理层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6)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对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关键假设进行复核。
  (7)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2、审计结论
  经核查,上海孚邦经营业务具有真实性,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假设和预测数据合理,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合理、恰当的。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评估师核查情况及意见
  1、评估师核查情况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对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向企业、财务顾问、会计师访谈,全面核查了项目背景、评估对象、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过程、评估程序、评估结论等,复核程序如下:
  (1)调阅历次评估报告、相关问询及回复由评估人员进行核查;
  (2)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评估类第1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评估类第2号》及《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照本次评估进行核查;
  (3)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经营数据进行全面访谈及核查;
  (4)复核折现率的计算过程;
  (5)结合本次问询函,核查人员对评估盈利预测的主要参数进行核查;
  (6)获取评估对象最新实际经营情况并询问最新的未来的经营预测,验证核实是否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7)在上述充分的沟通、讨论,履行复核程序基础上,形成复核结论。
  2、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复核,评估人员认为,本次对商誉初始确认、商誉减值测试执行的核查工作充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复核程序。
  评估程序及主要参数取值合理,评估结论反映了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经营能力,商誉没有明显减值迹象。
  问题四
  报告期内,你公司原有的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两类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0.29亿元、0.84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上述两类产品业务的经营模式、行业情况、供应商和客户结构等较以往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行业实际。(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你公司上述两类产品业务的经营模式、行业情况、供应商和客户结构等较以往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行业实际。
  (一)经营模式
  公司属于产销研一体化显示模组制造企业,从研发、采购、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均自主控制,经营模式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主营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产品覆盖CTP(GFF/OGS/GG)、各类LCD/TFT、INCELL/ONCELL、LCM一体化模组等品类,可适配手持终端、智能POS、智能穿戴、车载电子、工控、医疗、教育电子及各类消费电子产品。
  公司研发端持续迭代触控与显示工艺,同步为客户开展定制化样品开发;采购端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结合订单排产计划分批采购备货;生产端采取以销定产模式,依托自有产线并辅以适度委外加工完成产品制造;销售以境内外直销为核心,直接对接下游客户、按需排产交付,自主承担生产、存货及履约相关风险,销售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全流程运作模式、定价结算规则与往年一致。
  (二)行业情况
  显示屏及触控模组行业已步入成熟阶段,通用产品产能过剩、技术迭代放缓、同质化突出,需求资源持续向车载、工控、医疗等高端应用倾斜;市场整体增速平缓,传统消费电子需求趋于饱和,仅高端商用、车载等细分领域存在结构性增量。
  行业产能供给充足,头部厂商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中低端通用模组领域价格竞争白热化,市场分层格局显著,呈现高端定制化高毛利、中低端通用化低毛利特征。
  中低端赛道受产能过剩、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产品单价下行、整体毛利率偏低,盈利高度依赖规模效应。
  (三)收入确认方式
  公司显示屏及触控模组业务按照总额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要求。公司为产销研一体化显示模组制造企业,独立对接境内外客户、自主签署销售合同并制定产品售价;业务全链条自主管控,自行承担原材料采购、研发打样、生产加工、品质检测、存货滞销、物流履约等全部经营风险,在向客户交付成品前对产品实施实质控制,属于交易中的主要责任人而非代理人,满足总额法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审慎合规,核算口径与往年一致。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认定销售商品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真实、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确认方式和业务模式与以前年度不存在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显示屏及触控模组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国内销售:依据交易双方约定,货物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并取得客户关于货物控制权转移的证据,例如签收单。
  2、境外销售:货物已按交易双方约定的出口运输方式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客户或双方约定的承运单位关于货物控制权转移的证据。
  (四)公司显示触控模组业务2025年与2024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
  (五)公司显示触控模组业务2025年与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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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显示触控模组业务2025年与2024年营收毛利情况
  ■
  (七)公司显示触控模组业务2025年同行毛利对比情况
  ■
  综上,2025年度公司显示触控模组业务两类产品业务的经营模式、行业情况、供应商和客户结构等较以往年度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确认方式和业务模式与以前年度不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真实、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毛利率水平符合行业实际。
  二、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的业务模块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了解两类产品业务经营运作模式、行业市场情况,核对近两年供应商合作清单、客户销售清单,对比上下游合作主体、合作规模变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结构性重大调整。
  2.了解和评估其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和是否建立健全,选取销售业务等单据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估与销售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测试结果满意,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异常情况。
  3.获取两类产品的销售框架合同、单笔业务购销订单,梳理合同及订单中关于货物交付、客户签收、结算节点、付款条件等核心内容;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定,复核公司该两类产品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合规性,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的选取、确认依据的充分性是否符合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核查本年度收入确认政策的执行是否保持前后一致、无重大变更,确保收入确认政策一贯性执行。
  4.执行销售业务细节测试,抽取销售业务样本,核对销售订单、销货签收单、物流运单、对账单、销售增值税发票、财务记账凭证及后续银行回款单据,交叉核验交易真实性、金额准确性,细节测试金额超过9000万元,核查比例超过80%。
  5.实施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截止性测试,选取报表日前后的销售业务,核对业务单据归属会计期间,核查是否存在人为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收入等跨期核算行为。抽取截止日前1个月、截止日后3个月的凭证及单据等收入确认依据,核查比例超过50%。
  6.对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以检查报告期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7.对公司重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定价原则等,并确认销售交易的真实性。
  8.获取两类产品分品类收入、成本核算台账,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本年度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9.搜集同行业同类业务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进行同行业毛利率对比分析,核查公司毛利率水平合理性。
  (二)核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仪器仪表、安全应急装备、电气设备、IDC收入,本年度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销售收入为11,337.65万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5.04%。
  针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项目组执行了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细节测试、截止测试,测试的控制活动包括销售合同及订单的签订、收入时点确认、物流记录核查、记录应收账款、收款、开具发票、与新增客户承接有关的业务活动、与顾客档案及时维护有关的业务活动等。
  针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项目组结合客户的销售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报告期的收入变动、是否新增客户等维度抽取样本,通过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函证本期交易发生额、期末往来余额等信息。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业务收入发函金额10,934.18万元,占本期该类型收入确认金额的96.44%。本次全部函证均已收回,无未回函情形。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3,276.37万元,占发函金额的29.96%。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 7,657.82 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记账凭证、送货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 10,934.18 万元,与发函金额完全匹配。
  针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项目组实地走访该业务板块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52,480,315.60元,占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业务收入的46.29%;及本期新增大额交易的一家客户收入金额8,652,757.64元,占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业务收入的7.63%;同时对5家核心供应商开展实地访谈核查,实地核实上下游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合作模式及业务往来真实性。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本年度,公司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业务经营模式、行业经营环境、主要供应商结构及核心客户结构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业务经营调整均为正常经营策略优化,具备合理商业背景。
  公司两类产品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收入确认时点准确合规,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核算方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执行统一连贯,未核查发现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等不合规情形,业务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结合行业整体经营态势、市场价格变动及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综合研判,公司上述两类产品毛利率波动及整体盈利水平具备合理性,与行业整体经营现状相契合,毛利率水平符合行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五
  报告期内,你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亿元,同比增长404.62%,由负转正;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8亿元,主要为收购子公司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6亿元,主要系收到借款。
  (1)请结合你公司销售及采购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中恩云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包括采购付款周期及销售回款周期)等,详细说明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相匹配,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的情形。(2)请详细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构成、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用于收购子公司的具体支付情况,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除收购子公司外,其他投资支出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3)请详细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具体构成,如为借款,请列示借款对象及其所借予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发生时间、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物、还款情况、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除借款外,是否存在其他融资方式,说明融资成本及风险。(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你公司销售及采购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中恩云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纳入你公司合并范围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包括采购付款周期及销售回款周期)等,详细说明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相匹配,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的情形。
  (一)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21.2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011.98万元增加16,233.25万元,同比增长404.62%,由负转正,各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明细如下:
  ■
  其中,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5.82%,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0.97%,叠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04.62%。该变动的核心因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中恩云项目纳入合并范围是经营性现金流大幅增长的最主要原因
  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包含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三家公司)自2025年12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项目12月即产生显著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具体分析如下:
  ■
  (1)中恩云项目公司的客户回款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中恩云项目互联网客户A系中恩云项目公司的唯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为100%,2021年中恩云信息与互联网客户A签订的《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机柜服务合同》中,结算条款为“双方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计费周期,每个计费周期结束后双方对账。客户在收到账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确认账单是否有误,在对账无误的前提下,客户于确认账单并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45个自然日内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中恩云项目公司与互联网客户A通常在下月初对本月账单进行对账,互联网客户A收到账单后通常在两周内确认账单,中恩云项目公司向互联网客户A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45个自然日内,互联网客户A支付中恩云项目公司回款,即此过程可能长达两个月时间,比如2025年9月账单于2025年10月出具,国庆假期7天,则互联网客户A确认账单时间顺延推迟一周将会导致回款在12月。中恩云项目公司2025年12月收到的16,918.42万元是2025年9月及10月两个月的账单回款,具体明细如下:
  ■
  同时,由于2025年12月1日合并日之后中恩云项目公司收回的款项全部计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而按照权责发生制在12月当月确认的是归属于12月的收入,导致12月销售回款金额16,918.42万元,显著高于12月确认的营业收入8,101.17万元,二者比率达208.84%,这是合并范围变动带来的正常账务处理,并非年末突击回款。
  (2)中恩云项目公司的采购付款
  中恩云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以电费、折旧摊销、人工成本等为主,其中折旧摊销不涉及现金流出;而采购付款周期通常较长(如电力公司、运维服务商的结算账期通常为30天至90天),导致12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3,509.85万元,低于当期销售回款。
  2、原有业务的经营性现金管理优化亦有一定贡献
  剔除中恩云项目公司后,公司原有业务(液晶显示屏、触控显示模组、上海孚邦等)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约为-1,249.96万元,较2024年的-4,011.98万元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
  (1)存货大幅减少:
  存货期末余额1,687.45万元,较期初9,011.49万元下降81.27%,主要为上年末为订单备货形成的库存在本期实现销售,存货占用资金减少。
  (2)上海孚邦经营性现金流的改善:
  上海孚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由2024年经营性净流出转为2025年经营性净流入,现金流状况明显改善,主要系大额电气柜项目收付节奏阶段性错配及后续经营回归正常业务节奏共同导致,具体原因如下:2024年公司承接安华项目、W项目、福建省工业项目等大额电气类项目。2024年12月,公司按合同及项目进度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其中安华项目、W项目支付30%预付款及60%发货款,合计现金支出1.35亿元,项目采购现金金额较大。受年末大额预付供应商货款影响,2024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2025年随着业务规模增长、盈利持续累积、项目回款周期趋于平稳,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稳步覆盖现金流出,经营性现金流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整体现金流结构得到改善。
  综上,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大幅增长主要系中恩云数据中心于2025年12月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其12月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约13,471.22万元,叠加原有业务存货去库存化,以及上海孚邦营运资金优化因素,共同导致全年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
  3、销售及采购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的说明
  ■
  注:仪器、仪表、安防设备及电气设备业务存在部分项目制业务,因分阶段收款及质保金条款,回款周期长于采购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各业务板块的销售回款周期基本保持稳定;采购端方面,主要供应商未调整付款条件,公司采购付款周期保持稳定,不存在异常变动情形。本期新增中恩云项目公司的业务模式具有较好的现金流创造能力,与其业务性质相符,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的匹配性分析
  公司2025年同比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如下:
  单位:元
  ■
  其中:
  1、现金流与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幅404.62%,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48.64%,主要原因为中恩云项目公司仅12月收入纳入利润表,但其合并日后的销售回款却包含了前期2025年9月及10月的客户欠款,导致现金流/收入比率偏高。
  剔除中恩云项目公司后,原有业务的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变动如下:
  单位:元
  ■
  综上,原有业务的销售回款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匹配。
  2、现金流与净利润:公司当期净利润为负(-1,199.16万元),而经营性现金流为正(12,221.26万元),二者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包括:
  (1)非现金支出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信用减值损失等合计2,270.59万元,减少净利润但不影响现金流。
  (2)中恩云项目销售回款影响:中恩云项目在12月实现净利润2,800.43万元,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3,471.22万元,12月销售回款金额16,918.42万元,显著高于应于12月确认的营业收入8,101.17万元。
  (3)财务费用及筹资活动影响:财务费用1,541.68万元计入净利润,但属于筹资活动现金流,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4)存货及经营性项目变动:存货减少释放资金约7,208.94万元,应收项目及应付项目增加补充资金约2,405.97万元。
  上述差异均为合理的会计处理结果,不存在异常。
  (三)不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的情形
  1、关于年末集中回款
  中恩云项目公司:2025年12月销售回款包含了对合并日前2025年9月及10月的收入的回款,属于合并范围变更导致的会计现象,而非年末突击回款。该类回款具有真实的合同依据和业务背景,且中恩云项目公司客户为互联网头部企业,自2021年合作以来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虚构回款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分季度数据:剔除中恩云项目公司的影响,原有业务分季度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剔除2025年12月将中恩云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影响后,公司原有业务回款模式与以往一致,不存在年末异常集中回款的情况。
  2、关于推迟付款: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15,911.08万元,较期初8,032.02万元增加7,879.06万元,主要为中恩云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其中,应付工程款约7,036.53万元、应付电费约2,407.93万元、应付服务费约1,403.97万元,均为中恩云项目公司合并带入其业务产生。
  从账龄结构看,应付账款以1年以内为主,无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款项。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付款周期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刻意推迟付款以调节现金流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相匹配,不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的情形。
  二、请详细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构成、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用于收购子公司的具体支付情况,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除收购子公司外,其他投资支出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一)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况,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构成如下: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用于收购子公司的具体支付情况
  ■
  2025年12月1日,公司支付给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中恩云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款170,850万元。2025年11月30日,中恩云项目三家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额合计为43,565.03万元。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在取得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时,?以现金支付的净额列示?,即收购子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127,284.97万元。
  (三)除收购子公司投资支出外,公司其他投资支出的具体内容如下:
  1、支付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3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河北爱怀数据有限公司6%股权;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27.41万元。
  (四)除收购子公司投资支出外,公司其他投资支出的合理性
  公司其他投资支出投向清晰、业务背景真实;全部投资均基于主业经营需要、资金保值增值及产业链战略布局,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风险可控,具备充分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违规投资、资金闲置浪费、利益输送及其他异常情形。
  三、请详细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具体构成,如为借款,请列示借款对象及其所借予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发生时间、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物、还款情况、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除借款外,是否存在其他融资方式,说明融资成本及风险。
  2025年度,公司主要融资方式为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借款、工商银行借款及向股东包向兵借款,2025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
  (一)2025年公司收到工商银行借款情况
  控股子公司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6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松江科技城支行借款10,000,000.00元、4,271,265.86元、1,523,764.00元、1,605,749.99元、99,220.15元,共计17,500,000.00元。该笔借款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作抵押,与中国工商银行松江科技城支行签署了《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编号:0100100082-2025年(松江)字02656号)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100100082-2024年松江(抵)字0474号),本次循环借款授信额度为17,500,000.00元,授信期限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8年11月14日止,借款明细如下:
  ■
  注1:房产抵押明细如下:
  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29264号(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518号20幢501室)
  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29263号(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518号20幢502室)
  沪(2017)松字不动产权第035064号(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258号33幢1401室)
  (二)2025年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的借款明细如下:
  ■
  (三)公司2025年收到股东包向兵借款明细如下:
  ■
  除上述借款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融资方式;公司上述借款来源合法合规,融资成本公允,与同期市场同类融资成本水平相符,融资风险可控。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项目进行明细拆分并逐项核查和分析。
  2.访谈公司销售、采购、财务负责人,了解并复核销售信用政策、采购付款政策、结算方式、回款周期及付款周期。
  3.获取中恩云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合并日判断依据,核查其于2025年12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合规性。
  4.获取并复核中恩云公司2025年12月财务数据,分析其销售回款、采购付款对合并层面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
  5.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科目执行分析程序,对比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6.按月度分析销售回款、采购付款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年末突击回款、集中回款、推迟支付供应商款项等情形。
  7.针对大额销售回款及采购付款执行细节测试,抽查银行流水、合同、发票及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核查比例达 80% 以上。
  8.查阅收购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
  9.获取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表,拆解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明细并逐项检查,区分收购子公司支出与其他投资支出。针对收购子公司事项,获取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购买协议之备忘录、交易确认函、工商变更登记、银行支付流水、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等资料,查阅收购协议内容、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条款、支付时间、交易对手、交易对价支付金额并检查账务核算准确性。
  10.核对收购对价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银行转账凭证。
  11.核查投资资金来源,核对筹资流入、自有资金账户流水及资金划转路径。
  12.核查交易对手方工商信息、关联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3.对除收购外的其他投资支出,检查合同、付款凭证、立项文件,判断其真实性与合理性。
  14.获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对筹资流入逐项核对。
  15.检查全部借款合同、借款协议,核实借款对象、金额、发生时间、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安排。
  16.查出借方主体资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性,确认不存在违规募集、非法拆借。
  17.核对借款资金到账流水、资金使用台账,检查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
  18.查阅期后还款凭证,复核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安排。
  19.检查是否存在除银行借款外的其他融资方式,复核融资成本及相关风险披露。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匹配,不存在年末集中回款或推迟付款情形。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资金来源合规,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财务资助情形,收购子公司相关具体支付情况披露真实、完整,除收购子公司外的其他投资支出具备合理性。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构成真实完整,相关借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借款信息披露准确,还款安排合理,除借款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及风险已充分披露。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六
  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比率0.28、速动比例0.27,均同比大幅下降;流动负债合计39.80亿元,同比增加2034.37%,占负债总额的74.94%;资产负债率为95.75%,同比增加50.92个百分点;货币资金余额5.66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列示主要借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对象及其所借予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发生时间、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物、还款情况、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如为向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请说明借款利率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2)请结合你公司流动负债情况、采购和销售的信用政策、货币资金余额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状况对你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是否存在影响,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你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列示主要借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对象及其所借予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发生时间、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物、还款情况、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等;如为向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请说明借款利率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一)流动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大股东借款本息177,347.69万元及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暂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164,150.00万元;
  2、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贷款本金30,514.27万元;
  3、报告期内新增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企业合并范围增加带来经营性应付款项等并表负债的增加。
  (二)主要借款情况
  1、子公司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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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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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宇顺电子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借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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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控股子公司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收股东包向兵借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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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请结合你公司流动负债情况、采购和销售的信用政策、货币资金余额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状况对你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是否存在影响,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一)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6612.71万元,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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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心指标量化分析
  1、短期偿债直接覆盖能力测算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39.80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流动负债核心构成项目为:新增大股东借款本息177,347.69万元、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未支付股权收购款164,150.00万元及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贷款本金30,514.27万元。
  针对上述负债,公司偿债安排清晰、风险可控:一是大股东借款到期后可循环续借,不存在刚性兑付压力;二是中恩云项目应付股权收购款,公司拟通过申请银行并购贷款解决,相关银行已出具明确合作意向,拟授信18亿元,贷款落地后可完全覆盖相关应付款项;三是中恩云一年内到期的中信银行贷款,公司已于2026年3月取得招银金租融资租赁放款162,227.78万元,同时结清了中信银行全部贷款本息,相关偿债义务已履行完毕。
  扣除上述专项负债后,剩余流动负债为25,986.23万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56,612.71万元,对剩余流动负债覆盖率达217.86%,账面现金储备可充分覆盖剩余短期负债,整体短期偿债能力充足,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2、结合信用政策的经营性现金流测算
  (1)采购端信用政策:公司对核心供应商执行1-2个月的结算账期,报告期末应付账款15,911.08万元,该部分经营性负债均在双方约定的信用账期内,无需当期进行资金兑付,有效延缓了公司经营性资金的支付节奏,减少了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出,为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提供了有力支撑,缓解了短期资金支付压力。
  (2)销售端信用政策:公司对核心客户执行1-3个月结算账期,信用政策管控严格、回款机制完善,客户回款及时且稳定性强。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3.27亿元,经营性回款5.79亿元,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22亿元,持续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为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债务偿付等提供了持续的内源资金补充,进一步保障了公司整体资金流的稳健性。
  (三)目前货币资金状况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不存在影响
  1、账面货币资金虽无法全额覆盖流动负债,但流动负债结构以经营性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为主,无集中到期的刚性兑付,且公司各项重点流动负债均有明确、可行的偿债资金安排,账面货币资金可充分覆盖剩余短期负债,整体短期偿债能力稳健,不存在偿债压力及相关流动性风险。
  2、公司与银行、金租等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充足,具备到期续贷的融资空间,可通过债务结构优化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3、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不利影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1)货币资金5.66亿元可覆盖日常采购、人员薪酬、研发投入、税金支付、运维支出等日常开支;
  (2)销售端核心客户信用良好、回款稳定,持续产生经营性现金流,可形成资金闭环,持续补充运营及偿债资金;
  (3)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阶段性资本运作与业务扩张导致,并非经营恶化引发;随着并购整合完成,未来资产负债率将逐步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持续改善。
  综上,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状况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不存在影响,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公司将通过强化经营性现金流管理、优化融资结构、加快客户回款等措施,持续提升偿债能力与资金周转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运营。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复核公司2025年末及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负债明细台账,对流动负债各项目同比变动进行逐项拆解分析。
  2.检查报告期内全部新增及存量借款合同、协议,核查借款对象、发生时间、金额、用途、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安排等条款。
  3.核查出借方主体资格、工商信息及业务范围,判断出借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违规放贷等情形。
  4.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方借款,检查利率定价依据,对比同期市场利率、同行业融资水平,评价利率公允性。
  5.检查银行放款流水、资金到账凭证、资金使用台账,核实借款资金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情形。
  6.查阅期后还款凭证,复核已还款项的真实性、及时性,检查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安排。
  7.对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事项,检查担保合同、授权审批文件。
  8.复核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偿债指标计算过程,验证计算准确性。
  9.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银行对账单及受限资金等资料,核实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可用性及受限情况。
  10.结合流动负债到期结构,量化测算短期偿债缺口,分析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能力。
  11.访谈管理层,了解采购、销售信用政策、回款周期、付款周期及营运资金安排。
  12.复核公司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预测,评价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风险。
  13.检查是否存在逾期债务、违约事项、诉讼仲裁及债权人提前收贷等情形。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具有合理业务背景,主要借款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借款对象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非金融机构借款利率公允。
  2.公司虽短期偿债指标偏低,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但已制定可行的偿债资金安排,目前货币资金状况尚未对公司正常运营构成不利影响,公司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七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88亿元,同比增加161.89%,环比2025年三季度末增加128.45%,坏账计提比例为9.38%,其中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占比91.90%。报告期内,你公司未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1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3.72万元。
  (1)请结合销售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末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的匹配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关联方应收账款变动的合理性。(2)请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销售内容、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关联关系、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3)请结合相关客户情况、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应收账款。(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销售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末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的匹配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关联方应收账款变动的合理性。
  (一)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88亿元,同比增加161.89%,环比2025年三季度末增加128.45%。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合并范围扩大:2025年12月中恩云项目公司首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IDC服务业务对应的期末应收账款1.63亿元。剔除该因素后,公司原有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25亿元,与2024年末的1.10亿元相比未显著增加,因此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主要源于并表范围变化。
  2、业务结构变化拉升回款周期: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回款周期如下表:
  ■
  公司2025年并购的中恩云IDC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为应收两个月的账单金额占比较高,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3、第四季度营收体量较高: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41.28%,该部分收入对应款项多数仍处于信用期内,尚未到回款节点,进一步推高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合并范围扩大及业务结构变化所致,剔除并表因素后原有业务处于合理水平,具有合理性。
  (二)应收账款增加与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的匹配性
  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数据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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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原因是2025年12月中恩云项目公司首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6,295.64万元(2025年12月31日时点数)、营业收入8,101.17万元(2025年12月单月发生额);剔除此项因素影响,原有业务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数据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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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原有业务的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匹配。
  中恩云项目公司本年度与上年度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数据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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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新增并购的中恩云项目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也同样匹配。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是由于新增合并范围的中恩云项目公司,其中应收账款合并的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时点数据、营业收入合并的是12月一个月的发生额,存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合并准则的规则性差异;但区分原有业务及中恩云项目公司来看,各业务板块本年度相较于上年度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增加与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长有合理的业务背景且具有匹配性。
  (三)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公司信用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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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公司IDC业务为新增业务,传统触控显示模组业务,仪器、仪表、安防及电气设备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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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标准
  公司严格以客户签收/验收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空间。经年审会计师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未发现跨期确认情形。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四)关联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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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不存在金额重大的关联方应收账款,关联方应收账款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请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销售内容、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关联关系、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五名欠款方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4,575.85万元,占202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1,799.88万元)的比例为77.29%。截至2026年5月31日,前五名欠款方已回款22,947.49万元,回款比例达93.37%,剩余款项系电气类客户6等客户尚未到结算账期,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前五名欠款方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三、请结合相关客户情况、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一)公司本年度未新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主要依据
  1、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回款能力强:主要欠款方均为行业知名企业(如互联网客户A)、大型国企或长期合作客户,履约能力强,历史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均在信用期内。
  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优良,短期账龄占比高: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1年以内占比达91.90%,其中1-6个月占比82.46%,绝大部分应收账款尚在正常信用期内,整体信用风险较低;账龄1年以上仅占8.10%,且已按较高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其中3年以上账款已全额100%计提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有合理业务背景:
  公司近两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如下:
  ■
  202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周转天数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2025年12月将中恩云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由于中恩云项目公司合并期间仅为一个月,而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需采用全年营业收入作为核算基数,时间口径不匹配进一步导致合并层面指标出现异动。剔除此因素,原有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如下:
  ■
  可见,原有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周转率有较大改善,周转天数减少54天。
  中恩云项目公司本年度与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如下,应收账款周转率亦略有改善:
  ■
  由此可见,区分原有业务及新增并购业务单独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天数,各业务板块均有改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为业务转型及合并范围扩大所致,不代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实质上升。
  4、期后回款正常,整体回款比例达81.42%:截至2026年5月31日,2025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约81.42%,主要客户互联网客户A、电气类客户1、显示触控模组类客户9均已全额回款,具体如下:
  ■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1,799.88万元中已回款25,890.84万元,整体回款比例达81.42%。其中,前五名欠款方中的互联网客户A、电气类客户1、显示触控模组类客户9均已实现100%回款;尚未回款的5,909.04万元主要系电气类客户6、电气类客户4等客户未到结算账期或尚在信用期内,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逾期风险。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整体回收风险较低。
  5、坏账准备余额充足:期末坏账准备余额2,981.26万元,整体计提比例9.38%,其中1-6个月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4.63%,6-12个月为5.53%;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64.13万元,已全额100%计提减值准备,足以覆盖预期信用损失。另外收回转回、核销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1)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13万元,主要系部分前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25年度收回,以及部分客户信用状况改善,预期信用损失减少。
  (2)核销坏账准备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3.72万元,主要系部分长期挂账款项经催收确实无法收回,公司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核销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综上,2025年度公司未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主要基于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优良、周转率改善、期后回款比例高、坏账准备余额充足等因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要求,计提依据充分且合理,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二)长期挂账应收账款说明
  2025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及坏账准备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3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440.77万元,占比4.53%,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440.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上述长期挂账款项主要系历史年度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对其全额100%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为零,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风险覆盖充分。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销售业务部门、财务人员,获取公司销售管理相关制度,对比前后年度信用政策是否放宽、调整;结合业务拓展、下游客户结算惯例,分析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核对营业收入规模变动与应收余额变动的逻辑关系,排查是否依靠放宽信用政策虚增收入与应收账款。
  2.了解和测试与应收款项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3.实施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截止性测试,核对销货签收单、物流单、对账单、发票确认时点,核查是否存在年末集中赊销、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从而虚增应收账款的情形;核对大额赊销业务商业实质,核实交易真实性。核查截止日前后1个月的凭证及单据等收入确认依据,核查比例超过80%。
  4.梳理公司关联方清单,将应收账款欠款客户与关联方名单比对,识别关联方往来余额及发生额;查阅关联方交易合同、定价依据、结算账期,对比非关联客户信用政策与交易价格,分析关联方应收账款增减变动原因,核查关联交易公允性与合理性。
  5.获取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资料,核查客户工商信息、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合作业务品类;核对销售合同、交易内容、结算条款、约定信用期;确认欠款余额形成过程、账龄划分依据,复核账龄划分准确性;核查前五名客户当期交易流水、历史回款记录、逾期情况,统计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回款进度与回款金额。
  6.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台账、账龄明细表,重新测算划分应收账款账龄,重点复核账龄数据真实准确,分析是否存在超过信用期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人为调整账龄、延后划分逾期账款、掩盖长账龄欠款的情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放宽信用征信的情况。对于新增大客户、报告期变动幅度大的客户、账龄长的客户核查原因,关注是否存在新增大客户突击增加收入的情形。
  7.计算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天数,对比往期同期指标、同行业上市公司周转水平,结合业务结算模式、行业通用账期,分析周转指标变动合理性,判断应收规模增长与业务结算模式是否匹配。
  8.获取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方法是否与企业会计政策一致,是否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结合债务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历史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评估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9.对主要客户本期销售金额和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10.对公司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定价原则、销售合作情况与回款情况。
  11.抽查公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凭证,核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真实性。
  12.对大额应收账款、余额波动异常客户、账龄临近逾期客户进行重点研判,了解客户当前经营状况、行业经营环境、历史回款履约情况;梳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明细,核查挂账原因、对账确认情况,核实长期未收回款项具体成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3.对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具有显著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检查应收款项形成过程、回款记录、检查债务人信用情况,评估管理层单独减值测试结果的合理性及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显示模组、仪器仪表、安全应急装备、电气设备、IDC收入、其他收入。针对营业收入,项目组执行了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细节测试、截止测试,测试的控制活动包括销售合同及订单的签订、收入时点确认、物流记录核查、记录应收账款、收款、开具发票、与新增客户承接有关的业务活动、与顾客档案及时维护有关的业务活动等。
  针对销售以及形成的应收账款,项目组结合客户的销售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报告期的收入变动、是否新增客户等维度抽取样本,通过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函证本期交易发生额、期末往来余额等信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32,742.69万元,发函金额30,794.34万元,发函占比94.05%。本次函证回函金额30,520.77万元,回函比例 93.21%。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14,390.65万元,占发函金额的46.73%。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16,130.12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记账凭证、送货单、出口报关单、提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公司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
  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30,520.77万元。
  未回函金额273.57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物流单、签收单、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未发现异常。
  本期应收账款金额为 31,799.88 万元,发函金额 30,195.63 万元,发函占比94.96%。本次函证回函金额 29,998.81 万元,回函比例 94.34%。
  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8,935.15万元,占发函金额的 29.59%。
  回函不符部分:客户回函与公司账面金额存在差异,我们已编制函证调节表并核对相关原始单据。调节后确认金额为21,063.66万元,客户应收账款账面调整差异金额-119.27万元。回函不符主要系入账时点不同导致暂时性差异:国内销售,公司按客户签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以取得发票入账;出口销售,公司以出口完成结关时点确认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客户以实际提取货物作为账务入账时点。我们已逐项核查差异原因,获取了差异形成的销售合同/订单、记账凭证、送货单、对账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应收账款的记录期间及余额准确性,并完成函证调节表,经核查,不存在会计错报。回函相符金额与回函调节后确认金额合计29,998.81万元。
  未回函金额196.83万元,针对未回函的部分,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物流单、签收单、客户验收单及期后收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未发现异常。
  项目组实地走访9家核心客户,实地核实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合作模式及业务往来真实性。走访的9家核心客户收入合计22,613.09万元,占营业收入确认金额的69.06%;应收账款合计27,931.40万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87.83%。
  (三)审计结论
  经核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同比、环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合并范围扩大及业务结构变化所致,应收账款变动规模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整体具备合理性,与营收增长规模相互匹配。
  我们执行收入截止性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违规情形;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交易背景清晰、定价公允、信用政策统一,关联方应收账款增减变动具备合理商业实质,变动情况真实合理。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信息真实完整,对应销售业务内容属实,账龄划分准确,约定信用政策执行一致,期后回款情况可验证,往来余额真实无误。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以一年以内短期应收为主,主要合作客户经营状况整体平稳,历史款项结算履约记录良好,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处于同行业合理区间,资产负债表日后整体回款态势良好。对于存量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均为以前年度历史遗留往来,公司已对该类款项足额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已冲减至零,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比例审慎,不存在应提未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形,相关信用风险已充分覆盖。
  本期公司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收回及坏账核销业务,内部审批流程完备,账务处理流程规范,相关会计核算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综上,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确认真实、计量准确、列报完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转回及核销账务处理合规,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相关列报内容及附注信息披露均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八
  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753.0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89.68万元。(1)请说明合同资产的具体构成、对应项目情况、履约进度、预计收款时间,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合同资产的具体构成、对应项目情况、履约进度、预计收款时间,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合同资产的具体构成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
  (二)对应项目情况、履约进度及预计收款时间
  1、电气类客户6:上海孚邦与电气类客户6于2025年12月06日签订合同,合同编号cscec-ht2-2025120104408,合同总金额:68,055,183.60元。主要提供设备的安装、软件的安装调试、整套系统测试。根据合同约定分批发货,按照“一单一结一付”的模式进行货款支付。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按合同约定进行交付验收,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应合同资产余额为5,873,480.06元。
  该项目处于正常结算周期内,电气类客户6为央企体系下国有经营性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无逾期付款记录,合同资产金额:5,873,480.06 元,已于2026年2月收到,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2、仪器防护类客户10:上海孚邦与仪器防护类客户10于2021年4月16日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10,529,250元。主要用于化工、消防、应急救援等装备,截至报告期末,已按合同约定收取货款950万元,剩余1,029,250.00元质保金计入合同资产,质保期至2026年12月30日。
  3、仪器防护类客户3:截至报告期末形成的合同资产金额: 622,851.20元为质保金,分两部分:
  (1)1-2 年账龄金额为54,689.60 元,系两项业务合同项下质保金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一:2024年7月31日签订,合同金额:345,171.00元,项目履约进度100%,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回90%货款,剩余10%质保金34,517.10元,于2025年10月质保期届满;
  合同二:2024年8月7日签订,合同金额:403,450.00元,项目履约进度100%,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回95%货款,剩余5%质保金20,172.50元,于2025年8月质保期届满;
  上述两项质保金到期后,因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长、付款时效滞后,导致报告期末尚未收回,合计金额54,689.60元,已于2026年3月全额收回,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2)5 年以上账龄的金额为568,161.60 元;合同于2020年12月21日签订,合同金额5,681,616.00元,前期因部分供货商品出现品质问题,质保金暂未达到支付条件;截至报告期末品质问题已全部解决,质保相关的履约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项目履约进度100%;报告期末已收到90%货款,剩余10%的质保金已于2026年3月全额收回,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4、仪器防护类客户11:合同于2025年10月14日签订,合同总金额:19,000元,主要销售仪器成品,截至报告期末,对应合同资产金额:5,280元,根据项目交货情况,已完成28%的履约进度,剩余产品已于2026年2月发货。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完成交货,经乙方验收合格,发票日起30天内付清全款,合同全部金额已在2026年4月收回,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三)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1、计提依据
  (1)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分类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均源于商品销售业务,底层交易背景、下游客户群体、账龄形成逻辑、款项回收风险特征高度趋同,因此对合同资产沿用与应收账款一致的账龄组合计提政策,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符合会计政策一贯性:报告期内坏账计提的账龄划分标准、各档计提比例、组合分类方式与以前年度保持统一,满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贯性要求。
  2、计提比例合理性分析
  公司按账龄阶梯式设定减值计提比例: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年以上100%,账龄越久计提比例逐级提高,精准对应款项回收风险递增规律,符合谨慎性原则;坏账计提比例结合公司实际回款周期、历史坏账情况和行业通用标准。
  (1)1年以内(计提5%):该账龄款项为当期正常经营赊销款,客户多为长期稳定合作厂商,整体逾期、坏账风险较低;少量计提用于覆盖零星逾期、小额尾款拖欠风险,计提比例合理充分。
  (2)1-2年(计提10%):款项超过12个月,下游客户经营、付款能力不确定性上升,回款难度有所增加,适度提高计提比例可匹配提升的信用风险。
  (3)2-3年(计提30%):2-3年长期挂账的款项,客户履约意愿及能力有所下降,回收概率同步下降,较高比例计提可足额反映潜在的坏账损失风险。
  (4)3年以上(计提100%):款项逾期时间过长,客户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款项可回收性极低,全额计提减值,符合谨慎性原则。
  综上,报告期末上海孚邦合同资产账面余额753.0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89.68万元,不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口径与往年保持一致,计提依据充分、比例合理合规。
  二、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审计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复核公司合同资产明细表,核对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及账面价值。
  2.对合同资产期末余额重大、执行周期较长的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向客户函证期末应收未结算款项、质保金余额及本期交易额,合同资产发函金额753.09万元,占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100.00%。本次函证已收回部分金额为587.35万元,未回函部分金额165.74万元。回函相符部分:客户直接确认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的金额为587.35万元,占发函金额的77.99%。未回函部分:针对未回函的165.74万元,全部执行了替代程序,包括检查合同资产对应的业务合同、发货清单、验收单据及期后回款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3.检查合同资产与收入确认、成本归集等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4.抽查本期相关全部发货清单、物流单、调试验收单,验证履约进度真实性。
  5.检查全部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结算周期、质保期限及收款安排。
  6.复核公司对合同资产预计收款时间的估计依据,结合项目验收、结算审批进度判断合理性。
  7.对合同资产执行账龄分析,检查是否存在账龄较长项目。
  8.复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计算过程,测试计提比例是否恰当、充分。
  9.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减值计提政策,评估合理性。
  10.评估公司合同资产核算、坏账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一一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结论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合同资产具体构成、对应项目情况、履约进度、预计收款时间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不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无法结算的合同资产情形。
  3.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方法合理、金额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以上问题的回复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九
  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95.63万元,占本年度末净资产的5.07%。
  请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对应主体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对应主体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及计算过程和依据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层面余额为 1,349.51万元。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计量确认,按主体、项目逐项测算,计算过程完整、口径一致;具体计算公式为:单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对应纳税主体适用所得税税率。
  1、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
  对于同一纳税主体、同一税收征管部门下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因此对相关项目进行抵销处理,互抵金额为253.88万元,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1,349.51?253.88=1,095.63万元,故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095.63万元。
  2、报告期末,公司全面、完整梳理各纳税主体存在的全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具体依据如下:
  (1)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对应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除子公司上海孚邦税率为15%,其他公司均为25%。
  (2)租赁负债:对应租赁业务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其公司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
  (3)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净额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一一 所得税》关于抵销列报的相关规定。
  (二)对应主体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额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公司对各纳税主体未来盈利及应纳税所得额实现情况进行审慎、全面评估,结合历史经营情况,综合评估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具体如下: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主体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结合行业趋势、经营计划、盈利预测及历史经营数据审慎测算,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可产生足额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报告期末公司的可抵扣亏损,因对应主体未来盈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充分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充分性及准则符合性
  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识别、计量、确认流程完整规范,测算逻辑严谨、取数依据充分,严格按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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