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6年6月1日,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广瑞弘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湖州航启聿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目标出资总额为6,46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18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22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本次对外投资要素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投资人变更通知》,载明因受部分有限合伙人出资相关事项变动影响,部分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合伙份额,按《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人的变动情况独立决定修订《合伙协议》附件合伙人名册,具体变更明细如下: 原有限合伙人高向炜认缴出资额212万元由毕鹏程认购,原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广瑞弘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06万元由杨加群认购,原有限合伙人海南亿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由212万元减少至106万元,减少的106万元份额由吴彬认购。公司认缴出资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比例仍为49.2260%。除上述《合伙协议》附件“合伙人名册”的变化外,《合伙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一)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毕鹏程 ■ 2、杨加群 ■ 3、吴彬 ■ 上述各合作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参与认购的私募基金部分有限合伙人变更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后,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