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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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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度。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以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为部分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向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除上表为雪人制冷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另为雪人制冷、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及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在商业银行申请的共用信贷业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4,7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325.64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雪人工程
  1、名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咸峰
  4、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2日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313.55万元,雪人工程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工程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佳运油气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746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5,4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146.07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雪人制冷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2、债务人: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就雪人工程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2、债务人: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就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与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债务人: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31,8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8,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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