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上海元气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气医疗”或“交易对方”)签订了《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或“合同”),公司拟向元气医疗于上海颐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元气养老院有限公司开展医康养一体化全域信息系统集成、数据治理与智能训练及康养机器人应用项目建设,合同总金额为3,896.00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和签字盖章后生效。
  ● 本次合同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签署的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际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建设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实施、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披露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情况
  公司与元气医疗签订《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于上海颐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元气养老院有限公司开展医康养一体化全域信息系统集成、数据治理与智能训练及康养机器人应用项目建设,合同总金额为3,896.00万元。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订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上海元气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3KCEM23
  成立时间:2022-11-09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听谐路58号三层336室
  法定代表人:黄磊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长秀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0%)、中国元气康养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尊享医疗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长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
  元气医疗非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元气医疗旗下有正在建设中的上海颐山康复医院(300张床位)、上海颐慈护理院(500张床位)、上海颐仁互联网医院、上海颐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元气养老院有限公司。其位于上海浦东东方枢纽区域的元气康养城,占地105亩,10万平米物业已建成,项目将构建“技术+场景+数据+保险”的四维闭环,打造医康护养一体化标杆。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医康养一体化全域信息系统集成、数据治理与智能训练及康养机器人应用项目
  (二)合同双方
  甲方:上海元气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叁仟捌佰玖拾陆万元整(¥38960000.00元)
  (四)项目地点
  上海颐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元气养老院有限公司
  (五)合同生效条件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和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延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如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所有乙方已经发生的前期投入费用并承担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中约定的软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逾期交付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的除外。
  2、甲方认可本合同中乙方软件是乙方的重要财产,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守约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销售合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实际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形。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 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建设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实施、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 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披露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