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水木梧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梧桐创投”)及其他5名非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水木九天(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占基金份额的43.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 ■ 近日,合伙企业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 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