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6月23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1,140.17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1、前次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本次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1,140.17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超期情形。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