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4日 公告基本信息 ■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日常申购业务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取申购费。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该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该产品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长盛品质成长A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日常赎回业务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赎回费率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长盛品质成长A、C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日常转换业务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录我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电话查询。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服电话为400-888-2666,010-86497888。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说明: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其中,同TA基金转换业务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跨TA转换业务仅限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细则详见:http://www.csfunds.com.cn/tzgj/kfzx/rwkdzq/jjjy/zh/或者拨打客服电话(4008882666)咨询。 (3)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参见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公示信息。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具体业务办理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等信息,请参照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开通定投的机构具体名单参见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公示信息。销售机构办理定投的具体时间、具体业务办理网点、流程、单笔扣款下限等扣款规则等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折扣费率及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销售机构 场外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含跨TA转换)业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86497962 传真:(010)86497997、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肖翔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请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6年6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转换、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长盛盛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中对每次分红最低比例未做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发放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发放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确认。如需调整本次分红适用的分红方式,请最迟于权益登记日之前通过销售机构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4、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产生的每笔现金红利在低于1.00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2666。 2、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上述日期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起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6月25日起暂停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 (3)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产品可以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