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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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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6-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购买的理财产品已赎回,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追认。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以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黄国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聘任张龙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6-3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雅安分行”)及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雨城区支行(账号:117219922276)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此募集资金专户结息金额共计人民币5,232.7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其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6-3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上述项目结项。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已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55,756.31万元。
  其中: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2,489.7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3,266.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共计8,579.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1,518.25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6年3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二、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及保荐机构通过自查及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100万元实施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间实现收益9.92万元,相关收益已全部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产品已分别于到期后全额赎回,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影响,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公司及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募集资金安全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问题一经发现,公司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且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
  经查: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后按期赎回;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均为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符合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原则;3、理财产品发行方均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优质金融服务单位,具备优良的信用评级,风险控制体系完备。历史合作中未出现违约或资金兑付风险,本次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未对资金安全造成实质性影响;4、核查中未发现募集资金挪用或违规划转等其他违规行为。本次追认的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四、公司的整改措施
  公司已对上述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认真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理财产品购买行为予以追认。
  (二)加强法规专项培训和风险管控。组织财务部门开展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循现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与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控,重点监测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到期时间、安全性、流动性等情况,确保信息同步和风险预警;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持续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购买的理财产品已赎回,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进行追认。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合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6-3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黄国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龙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张龙艳女士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国城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担当,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黄国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努力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电子邮箱:zly@scyahua.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层
  邮政编码:610041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附件:张龙艳女士简历
  张龙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5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在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从事财务工作;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在本公司市场部从事市场管理工作;2021年6月至2024年7月,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公司治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龙艳女士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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