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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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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于2025年6月逝世,崔福斋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4,793股。 2025年12月18日,经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公证,登记在崔福斋名下的股份为6,334,793股,登记在黄晚兰名下的股份为3,764,537股,被继承人崔福斋与其配偶黄晚兰名下登记的合计10,099,330股股份系被继承人崔福斋与其配偶黄晚兰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49,665股股份系黄晚兰的财产,5,049,665股股份系被继承人崔福斋的遗产。上述作为崔福斋遗产的股份全部由其配偶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晚兰女士及其女儿Helen Han Cui(崔菡)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福斋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被继承人崔福斋的遗产由其配偶黄晚兰、女儿Helen Han Cui(崔菡)两人共同继承。其中,黄晚兰继承被继承人崔福斋5,049,665股份中的2,524,833股;Helen Han Cui(崔菡)继承被继承人崔福斋5,049,665股份中的2,524,832股。因登记在被继承人崔福斋名下6,334,793股股份中,有属于黄晚兰的1,285,128股份,故应先将该1,285,128股份登记至黄晚兰名下,再将剩余5,049,665股中的2,524,833股,变更登记至黄晚兰名下,将2,524,832股,变更登记至Helen Han Cui(崔菡)名下。继承上述遗产后,黄晚兰名下股份数额变更为7,574,498股,Helen Han Cui(崔菡)名下股份数额变更为2,524,832股。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曾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2)确定保险公司; (3)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4)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5)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6)在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调整的原因:公司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0303元(含税)。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系统规定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第5位,原方案中每股0.030303元(小数点后6位)无法操作。为确保利润分配的顺利实施,公司现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调整为0.0304元(含税),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39,244.0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817,785.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51,773.2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65,060.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9日 至2026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ric Gang Hu(胡刚)、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李玎、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7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邮编:102609 电话:010-56330938 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6-23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未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后,重新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董事以外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董事、高管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董事过错致使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引发中小股东提起民事诉讼(含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产生赔付支出,以及由此衍生罚款、诉讼费用、中介整改费用等各类损失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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