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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 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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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1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 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大华)、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华汇)和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丰)之间互相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2.78亿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详情请见2025年12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038号公告。 二、关于担保额度的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的前提下,将子公司江苏博汇未使用的11.00亿元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淄博华汇,公司本次调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调剂前担保额度 |
调剂后担保额度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博汇纸业 |
江苏博汇 |
60.69% |
66.32% |
707,783.00 |
597,783.00 |
2026年度 |
淄博华汇 |
93.06% |
44.43% |
55,000.00 |
165,000.00 |
2026年度 |
合计 |
762,783.00 |
762,783.00 |
|
三、被担保单位情况 被担保人一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6927%,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持股39.3073%。 |
法定代表人 |
卢永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82562940504P |
成立时间 |
2010年10月11日 |
注册地 |
盐城市大丰区港区造纸园区环港东路东侧、四级航道北侧4幢 |
注册资本 |
283,394.676 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制造;纸浆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32,435.50 |
1,165,548.78 |
负债总额 |
950,021.88 |
683,391.31 |
资产净额 |
482,413.62 |
482,157.47 |
营业收入 |
162,676.79 |
838,483.88 |
净利润 |
256.15 |
13,841.68 |
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3.0621%%,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持股6.6187%,淄博大华职业有限公司持股0.3192%。 |
法定代表人 |
徐善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21MA3P4FKR66 |
成立时间 |
2019年2月1日 |
注册地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1686号 |
注册资本 |
100,623.47 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7,702.11 |
209,395.25 |
负债总额 |
96,735.10 |
88,465.23 |
资产净额 |
120,967.01 |
120,930.02 |
营业收入 |
4,771.84 |
19,291.69 |
净利润 |
36.99 |
180.91 |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是对淄博华汇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助于满足其运营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担保;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4,674.4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28%,无逾期担保; 3、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1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以书面、邮件、信息、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6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表决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规划,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6-014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6-015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1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嘉源纸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396,4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0.73%,占公司总股本的29.66%,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56,391,93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0,000,000 |
否 |
否 |
2026年6月17日 |
2029年6月3日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 |
15.56% |
4.49% |
生产经营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博汇集团 |
金嘉源纸业 |
金光纸业 |
合计 |
持股数量(股) |
385,496,958 |
267,368,879 |
6,100 |
652,871,937 |
持股比例 |
28.84% |
20.00% |
0.0005% |
48.84%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152,480,000 |
184,000,000 |
0 |
336,480,000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212,480,000 |
184,000,000 |
0 |
396,48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5.12% |
68.82% |
0% |
60.7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5.89% |
13.76% |
0% |
29.66%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0 |
0 |
0 |
0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0 |
0 |
0 |
0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0 |
0 |
0 |
0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0 |
0 |
0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9,1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8%,对应融资余额10,000万元。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博汇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博汇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博汇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博汇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1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住所地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 |
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1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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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第十五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1)纸制造;(2)纸浆制造;(3)纸制品制造;(4)纸和纸板容器制造;(5)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6)货物进出口;(7)专用设备修理;(8)通用设备修理;(9)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10)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11)纸制品销售;(12)纸浆销售;(13)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14)软木制品销售;(15)木材销售;(16)木制容器销售;(17)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18)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19)林业产品销售;(20)危险废物经营;(21)机械设备销售;(22)住房租赁。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1)纸制造;(2)纸浆制造;(3)纸制品制造;(4)纸和纸板容器制造;(5)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6)货物进出口;(7)专用设备修理;(8)通用设备修理;(9)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10)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11)纸制品销售;(12)纸浆销售;(13)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14)软木制品销售;(15)木材销售;(16)木制容器销售;(17)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18)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19)林业产品销售;(20)危险废物经营;(21)机械设备销售;(22)住房租赁;(23)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8日 至202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6-013号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966 |
博汇纸业 |
2026/7/1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电话:0533一8539966 邮编: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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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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