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股票质押借款违约诉讼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股票质押融资本金3.61亿元及利息、违约金与诉讼相关的其他费用。 4.对上市公司影响:一审判决有利于华创证券尽快收回融资本息及违约金等,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披露了华创证券诉姜伟股票质押违约案(公告编号:临2025-021)。因姜伟不履行股票质押合同、协议,华创证券起诉其偿还本金和利息等,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华创证券近日收到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是姜伟偿还华创证券融资本金3.61亿元并支付利息;二是姜伟支付华创证券违约金;三是姜伟支付华创证券律师费;四是华创证券对姜伟提供质押的1.10亿股贵州百灵股票及孳息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可优先受偿;五是华创证券对姜伟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可优先受偿(第二顺位抵押);六是华创证券对姜伟提供质押担保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及孳息、从物、派生权益、代位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可优先受偿。 股票质押借款违约诉讼一审判决有利于华创证券尽快收回股票质押融资本息及违约金等,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本案中,华创证券基于事实,积极推动诉讼进展,尊重法院判决,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