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年6月18日,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生物集团”)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6年6月1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康地恩”)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蔚蓝生物集团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债务人: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3、保证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债权人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债权人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7、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前款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二)潍坊康地恩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债务人: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6、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蔚蓝生物集团、潍坊康地恩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上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70.0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2.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9,070.0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2.41%。 (二)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