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为满足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贸易”)业务开拓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自身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天津贸易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下同)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清华先生与持有天津贸易10%股权的自然人股东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本次王治民先生未同比例提供对应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天津”)与王治民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天津贸易外,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公司天津贸易的业务拓展,满足其经营所需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对天津贸易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 2026年6月18日,公司与天津贸易签署了《最高额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就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天津贸易成立于2026年2月,意在充分整合各股东资源,共同挖掘重要市场的发展机遇,目前天津贸易正处于市场开拓的关键期,团队搭建、备货等事项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支持天津贸易的业务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因天津贸易成立时间较短,暂无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天津贸易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天津贸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天津贸易股权结构为:八方天津持股60%,高志明先生持股30%,王治民先生持股10%。 1. 高志明先生,中国国籍,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 2. 王治民先生,中国国籍,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 3.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本次未按持股比例对天津贸易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为维护公司利益,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同意根据各自持股比例,对《借款合同》项下天津贸易的全部债务向公司提供相应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年6月18日,公司分别与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签署了《保证合同》。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方式:提供借款 2.财务资助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3.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1亿元 4.利息:参考借款实际发放日前一个工作日最新发布的一年期LPR,根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算 5.资金用途:用于天津贸易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6.天津贸易自然人股东高志明、王治民同意按其在天津贸易的持股比例(即高志明承担30%,王治民承担10%),为天津贸易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向公司提供相应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违约责任:①天津贸易如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逾期,应以逾期未清偿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②天津贸易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有权宣布全部未到期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天津贸易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自挪用之日起,按挪用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天津贸易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的,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天津贸易的借款申请,分批提供财务资助。因天津贸易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在业务规模、资金收付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积极跟踪日常经营及市场开拓、客户回款的进展,及时了解天津贸易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天津贸易其他股东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同意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天津贸易本次借款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相应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天津贸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本次为控股公司天津贸易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按照一年期LPR及实际使用期限收取借款利息,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天津贸易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除本公告所述拟实施的最高额1.1亿元财务资助外,公司未实施其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18)。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速通电气(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通电气”)的通知,因其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速通电气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 除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外,速通电气《营业执照》上其他项目不变。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具体内容 统一代码:91320594MA7D59EH1T 名称:速通电气(苏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世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住所: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11-8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