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薪酬委员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2026年6月8日通过公司内部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7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薪酬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薪酬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含与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综上,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变更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3.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东会议及 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东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 为方便更多投资者现场出席年度股东会,现就原公告中召开地点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变更前: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76号长城汽车哈弗技术中心会议室 变更后: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122号保定爱情城酒店会议室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6年6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122号保定爱情城酒店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二)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2026年第二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6年6月22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2025年年度股东会)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