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17号十纪科技大厦10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红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董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二、三、四为特别决议议案,该三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二、三、四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二、三、四进行了回避表决; 4、本次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沈诚敏、吕品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