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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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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英遂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9人,代表股份360,767,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7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6,625,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5人,代表股份34,142,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6人,代表股份34,556,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1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5人,代表股份34,142,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4%。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900,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08%;反对4,824,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4%;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89,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146%;反对4,824,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21%;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58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2%;反对1,13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9%;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73,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75%;反对1,13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3%;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 3、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59,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95%;反对4,86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2%;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4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960%;反对4,86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54%;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四川化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材科技”)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0,087,446股股份、28,015,303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3.5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0%。 2026年6月18日,公司收到转让方久远集团、化材科技出具的《告知函》,在本次公开征集期内(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7日),共有10家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相应的申请保证金。 久远集团、化材科技将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所签的《股份转让协议》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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