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于2026年6月18日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书》,为其全资孙公司圆翔一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翔一号”)、圆翔二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翔二号”)、圆翔三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翔三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8,804.3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7.4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 2026年1月28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尚未超过上述授权的担保总额,无须另行提交董事局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圆翔一号 ■ (二)圆翔二号 ■ ■ ■ (三)圆翔三号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圆翔一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圆翔二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圆翔三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四)担保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18,804.30万元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类型:借贷 (七)担保期限:自保证书签订日至债权终止之日起三年 (八)担保范围: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以及因该等义务和债务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及其他支出(包括律师费) (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截至2026年3月31日,圆翔一号、圆翔二号、圆翔三号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3.70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53亿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6.81%、3.3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