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已立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64,073,406.1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维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和股东利益,公司对欠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切实保障合法权益。近日,龙建股份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与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于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6)藏0102民初497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诉讼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管辖法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情况
  (一)诉讼事实与理由
  2016年11月16日,公司与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建设单位即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拉萨市纳金水厂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个标段(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案涉项目)。2016年11月17日,公司与被告签订《拉萨市纳金水厂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为949,571,066.1元。《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公司一直积极履行承包人义务,保质保量地推进案涉工程建设。最终案涉工程于2020年7月正式向拉萨市区供水,2021年10月22日完成了工程竣工预验收,2023年5月25日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并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023年10月30日,被告就案涉项目出具《竣工决算书》,经审核确认公司负责部分的工程费结算金额为848,516,390.79元。另至公司起诉之日,被告已支付公司工程款794,956,634.86元。鉴于被告已于2023年10月30日出具最终决算书,根据《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被告应在28日内即2023年11月28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除5%质保金外的工程款,即11,133,936.39(848,516,390.79×95%-794,956,634.86)元,并自2024年1月23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案涉项目质量保证金应于2024年6月9日全部返还,即42,425,819.54(848,516,390.79×5%)元,并自2024年8月4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因被告拖欠公司工程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3,559,755.93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分段计算如下:以11,133,936.39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为人民币81,140.47元,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暂计至2026年5月15日为人民币2,445,805.54 元;以42,425,819.54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9日起至2024年8月4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为人民币309,185.42元,自2024年8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暂计至2026年5月15日为人民币7,177,518.78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用500,000.00元;
  3.请求确认原告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就拉萨市纳金水厂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或者确认对水费收费权优先受偿;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以上金额暂计至2026年5月15日共计64,073,406.14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 报备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6)藏0102民初497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